香港高院以「潛逃風險高」拒絕離港 黃之鋒:對不起,香港!

黃之鋒積極參與社會運動。(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劉亭綜合報導

香港衆志秘書長黃之鋒19日到香港高等法院申請,於保釋期間離港,到歐洲多國演講以及領獎。但法官杜麗冰表示,黃之鋒不需要親自到場,並相信他有可能出國後不返港,因此拒絕他的出境

黃之鋒19日也在臉書發文表示,已獲歐洲議會法國國會意大利國會、德國國會英國上議院機關邀請,計劃在下週前往歐洲六國,進行爲期20天的外訪,出席聽證、演講及研討會。但被法官杜麗冰「可透過視像方式代替」、「具潛逃風險」等理由拒絕。

「各位香港人,對不起。」黃之鋒也指出,自己曾在9月離境前往美、德、臺三地進行訪問,之後也如期回港上庭接受聆訊,法官質疑他會潛逃的推測「根本站不住腳」。

黃之鋒透露,之後仍然會繼續國際連結工作,會盡量把前線示威者抗爭意志帶到國際社會。他也表示,會繼續推動《香港人權民主法案》在各國「遍地開花」的工作,不會停下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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