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正式失效! 香港上訴庭拒絕暫緩高院裁決...港警不能以此執法
香港高等法院上月裁定,以《緊急法》訂立的《禁蒙面法》違憲。港府先前提出上訴,要求上訴庭申準該法例仍然有效,或暫緩高院的裁決。上訴庭今(10)日拒絕再批出暫緩執行令,這也代表《禁蒙面法》正式失效。
綜合港媒報導,香港高等法院11月18日裁定,政府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違憲,並有違反《基本法》的嫌疑。香港律政司對此提出上訴,因此獲批准暫緩裁決至今日。
但香港上訴庭今(10日)頒下判詞,拒絕再覈准律政司的申請,這也表示《禁蒙面法》目前已屬無效,且香港警察也暫時不能用以執法。上訴案件已排期在明年1月9日至10日進行爲期兩天的審訊。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10月4日引用《緊急法》制定了《禁蒙面法》,隨後香港高院裁定其部分條文違憲,港府在11月25日正式向高院提出上訴。港府在文件中指出,由於「危害公安」局勢有增無減,希望上訴庭能接受《禁蒙面法》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