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惠珠:法工委無干預 香港高院裁決之意
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東網)
香港高等法院日前裁定《禁蒙面法》違憲。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20日表示,大陸全國人大法工委的聲明,只是一個「警告」,沒有干預香港高院裁決之意,亦無意下一步行動。而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也提醒,如果法工委在法院未完成所有司法程序前便釋法,等同教法院審案,日後沒有人會再相信香港法院。
譚惠珠20日出席電臺節目時指,只要在高度自治範圍內,香港法院能界定法例是否符合《基本法》,但沒有權力宣佈該條例屬無效,又指出若條例涉及中央及地方關係,常委會才擁有判斷法例符合《基本法》與否的權力,強調「上帝歸上帝,凱撒歸凱撒」。
譚惠珠認爲,法工委及港澳辦昨發的聲明只是「警告」,但不等同施壓,沒有干預法庭裁決,法庭可以不理會繼續獨立裁判,中央亦無意作下一步行動,聲明只提醒不要重蹈1999年的吳嘉玲案,辯論有關香港法院有無「違憲審查權」的覆轍。
譚惠珠續指,1999年「吳嘉玲案」終院裁定該法例無效後,曾爭議本港法院能否在司法解釋權內,界定法例是否符合《基本法》,最後得出結論給予法庭「解釋權」,強調條例須在高度自治範圍內,但「沒有權力裁決法例無效」。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名譽資深大律師陳文敏表示,不認同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指香港法院只有法律的「解釋權」,但沒有違憲審查權的講法。他指根據《基本法》,當法院認爲條例與《基本法》有衝突,已經自動代表條例無效。
陳文敏續指,現時不少日常刑事案件,都會出現條例是否符《基本法》的爭議,如果人大法工委認爲香港法院不能解釋條例,影響將會十分深遠。陳文敏質疑是否要把人大變成特別法庭處理所有相關案件。他認爲,如果人大再次在法院未完成所有司法程序前便釋法是十分危險,等同教法院審案,日後沒有人會再相信香港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