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緩違憲裁決!香港高院:《禁蒙面法》有效至11月29日

香港高院22日裁決《禁蒙面法》暫時有效直至11月29日。(圖/路透,下同)

記者邱茀濱/綜合報導

香港高等法院日前裁定《禁蒙面法》違憲後,律政司向法院發出「建議命令」,要求該裁決暫緩執行。對此,法官22日批准《禁蒙面法》暫時有效直至11月29日,以待港府是否要上訴,再由上訴庭決定是否繼續暫緩。

綜合港媒報導,香港高等法院18日裁定,法庭裁定緊急法在「危害公安」的情況下使用,是違反《基本法》,而《禁蒙面法》對基本權利的限制超乎合理需要,因此《禁蒙面法》違憲。

高等法院22下午5點就該案解決方法訟費作聆訊,代表政府資深律師餘若海要求法庭臨時暫緩裁定《禁蒙面法》違憲的決定,讓該法案繼續有效,直至政府上訴至終審法院到有結果爲止。

香港法官傍晚批准,決定頒佈7天臨時暫緩令,暫時不頒佈政府引用《緊急法》訂立的《禁蒙面法》無效,直至29日政府提出上訴,最後再由上訴庭決定是否繼續暫緩。

對此,立法會議員公民郭榮鏗感到失望表示,一條違憲的法案「一日都嫌長」,同時促請政府不要再執迷不悟,強調《禁蒙面法》無助於解決社會爭議,希望政府不要浪費納稅人的錢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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