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酒醉他拿鐵棍打死20年好朋友 男殺人罪重判14年10月
▲曹男打死20年好友還不承認,臺中地院重判14年10月。(圖/記者李忠憲攝)
記者李忠憲/臺中報導
20年好友只因口角遭打死!曹姓男子酒後爲了細故,與20年範姓好友當街爭吵。曹男見範男拿鐵條要攻擊,閃躲後將他推倒,明知他倒地後沒反應,曹男竟用鐵條猛擊範男頭部7下,還附帶踢他頭部一腳,經送醫不治。曹男法庭上竟翻供否認是他所爲,但是證明確,臺中地院審結後,依殺人罪判他14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曹男與範男是20年的朋友,今年4月10日上午10點多,曹男與範男當街發生口角,氣不過的範男手持鐵條向曹男揮去,幸運躲過的曹男將範男推倒,並將他手上的鐵條搶過來。他明知範男倒地後已經沒反應,竟然用鐵條用力揮打範男頭部,接着再用右腳在他頭部踢上一腳。範男雖送醫急救,卻因硬腦膜下腔出血、蜘蛛網膜下腔出血及腦挫傷出血,隔日凌晨宣告不治。
警方到場查扣作案用的鐵條,而曹男在現場、警詢及地檢署偵訊時均坦承在場並推倒範男,卻到法院審理時否認犯行到底,還說當天沒有與被害人見面,沒有毆打他,被害人死亡與他無關等。
到場員警證稱,現場有對在場曹男查驗身分,曹男提出證件,確認就是被告,其身上有酒味。曹男應答時,被告是可理解問題,只是會比較慢,被告當時沒有直接承認打被害人,被告說是被害人自己倒下,後來看監視器畫面才知道是被告所爲,並再次傳喚到案,在警詢及偵查中都承認犯罪。
承審法官認爲,事發當時的監視器畫面經比對可確認就是曹男本人,據監視畫面被害人持鐵條走向被告,被告面對攻擊,輕易並精準地閃避,並出手推倒被害人,再密集反擊被害人,停止攻擊後,被告在被害人(倒地上)附近徘徊,並能與路過該處因見被害人倒地而駐足騎士有交談,待員警到場後,被告與員警多有對話,員警要求其出示證件,被告亦能應對,腦筋清楚。
曹男事後矢口否認犯行,只想卸責,犯後態度不佳,只與20年好友細故口角就打死人,依殺人罪判14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