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成定局 草案於8日提交立法會審議
港府傍晚宣佈,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今天作出上述決定,以全面落實基本法23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以及香港國安法所規定的憲制責任。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香港中通社
醞釀多時、全稱「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的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工作已成定局,港府明天將把條例草案刊憲(正式公告),並提交立法會審議。
港府傍晚宣佈,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今天作出上述決定,以全面落實基本法23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以及香港國安法所規定的憲制責任。
港府聲稱,爲23條立法既是香港的「憲制責任」,也有「確實的必要性和急切性」;香港曾經歷國家安全受嚴重威脅,尤其是2019年港版「顏色革命」、「黑暴」,帶來難以忍受的慘痛經歷。
港府宣稱,現今地緣政治更復雜多變,「國家安全風險無日無之,手法層出不窮,威脅可突如其來」,特區政府必須「堵塞國家安全的缺口」,儘早完成立法工作,早一日完成立法,國家安全受威脅的風險便少一日。
港府在宣佈中引述行政長官李家超說:「我建議立法會從速展開審議條例草案,考慮包括召開特別立法會會議,進行首讀及二讀,及儘早召開法案委員會會議,全速進行審議和完成立法程序」。
李家超聲稱:「早一日完成立法,國家安全便早一日得到有效維護,讓香港能夠全力聚焦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維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