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今修例!懷疑肺炎者拒隔離「罰款2萬、入獄半年」...已找不到拒隔離女

▲面對武漢不明肺炎香港加強防疫檢控,有部分民衆外出戴口罩。(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劉亭綜合報導

香港先前曾有一名陸女出現疑似武漢不明肺炎症狀,但拒絕於醫院進行隔離治療,引起人心惶惶。港府7日公佈刊憲修例,今(8)日凌晨生效,之後若有人拒絕隔離治療,可以罰款最多5000港元(約20000元新臺幣)及入獄半年。

綜合港媒報導,鑑於武漢病毒性肺炎病例羣組個案病原體仍然未明,食物衛生局7日公佈刊憲修例,將有關病例列作須呈報疾病及需隔離的指明疾病。經修訂的條例下,醫生須向衞生防護中心呈報懷疑個案,以供適當調查和跟進。

新例中賦予衞生署法定權力,對傳染病接觸者進行檢疫,並隔離受感染的病人。如果病人符合呈報準則,須配合當局要求接受隔離治療及醫學檢查,若有人拒絕服從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會被罰款2萬元新臺幣及最多入獄半年。

▲香港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衞生防護中心總監黃加慶8日表示,當局嘗試過尋找該名拒絕隔離女子,但掌握的資料有限,因此未能尋回。他說根據醫管局資料,女子的病情相對輕微、沒有發燒,有請放射科醫生看肺片,認爲沒有肺炎跡象,相信風險不高。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7日指出,因應武漢市出現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病例羣組個案,特區政府嚴陣以待,不斷推出新的防控措施。在港口衞生檢疫方面,相關政策部門重點加強港口衞生措施,並特別針對由武漢抵港航機高鐵列車

香港衞生署和港鐵則自6日起,在每天兩班由武漢抵達西九龍站的高鐵列車抵港時,額外安排人員手提式紅外線體溫儀爲所有入境旅客檢查體溫,監察每名乘坐有關班次抵港旅客的體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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