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跨境理財通2.0版本2月26日起生效 優化5大措施
智通財經APP獲悉,2月26日,香港金管局發文稱,跨境理財通是內地與港澳資本市場互聯互通機制中的重要一環,自推出起,受到三地投資者的關注。截至2023年末,共有24家香港銀行已與其內地夥伴銀行開展跨境理財通業務,開通跨境理財通賬戶的個人投資者超過69000人,跨境匯劃金額超過128億元人民幣。爲進一步豐富投資選擇,促進粵港澳大灣區互聯互通,經修訂的《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實施細則》於2024年2月26日正式生效(生效日),爲有意跨境投資的大灣區投資者提供更多投資選擇及更良好的使用體驗。
本次發佈的細則中的優化措施包括:
擴大合資格投資產品範圍,更好滿足大灣區居民多樣化投資需求
大部份香港銀行於生效日便擴大南向通產品範圍,基金數目差不多翻一翻,全港銀行南向通的基金數目估計由原來約160只增加至約300只。
擴大後的南向通產品包括:(一)在香港註冊成立並獲得香港證監會認可,主要投資大中華區股票,且被銷售該產品的香港銀行評定爲“非複雜”的基金;(二)除項(一)提到的基金之外,在香港註冊成立並獲得香港證監會認可,且被銷售該產品的香港銀行評定爲“低”風險至“中高”風險及“非複雜”的基金,但不包括高收益債券基金和單一新興市場股票基金;(三)被銷售該產品的香港銀行評定爲“低”風險至“中”風險及“非複雜”的債券;及(四)人民幣、港元和外幣存款。
擴大後的北向通產品包括:(一)經銀行銷售的人民幣存款產品;(二)“一級”至“三級”風險等級的固定收益類、權益類公募理財產品(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除外);及(三)“R1”至“R4”風險等級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商品期貨基金除外)
適當提高個人投資者額度
個人投資者額度由100萬元人民幣提高至300萬元人民幣。
進一步優化宣傳及銷售安排
部份香港銀行於生效日起便優化宣傳及銷售安排,除現行“只執行交易”模式外,在“理財通2.0”下會應個別客戶要求並考慮其個人情況後,向客戶介紹適合其風險胃納的產品,幫助投資者在有充足資訊的情況下作出投資決定。此外,大部份香港銀行表示會在生效日起推出宣傳及優惠活動,例如存款利率優惠、基金認購費優惠、現金回贈、減免匯款手續費等。
優化投資者准入條件,支持更多大灣區居民參與試點
降低“南向通”投資者准入門檻:連續繳納社保或個人所得稅從“滿5年”降低爲“滿2年”;並新增“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於40萬元人民幣”作爲家庭金融資產准入備選條件之一。
擴大參與機構範圍
新增符合要求的證券公司作爲參與主體,合資格銀行及證券公司均可參與理財通。如果投資者同時選擇銀行和證券公司進行投資,在銀行和證券公司的個人額度各爲 150 萬元人民幣,香港銀行將按投資者選擇調整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