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食貓狗只囚半年 去年投訴飆升30倍

有傳媒踢爆近日有人走私已煮熟的貓狗肉到港,以「M」代表貓和「G」代表狗作暗號,公然在持牌新鮮糧食店出售。有關傳媒把購得的可疑肉類交由實驗室檢驗,證實是貓肉和狗肉。香港過去幾年只有零星食貓狗事件,但漁護署去年卻接獲35宗食用貓狗的投訴,按年急升逾30倍。

綜合大公報等港媒報導,旺角上海街4名越南人日前遭警拘捕,他們涉嫌以貓狗肉作食物。消息指,有人不但在無牌餐廳公然銷售貓狗肉,甚至明目張膽在網上宣傳。

香港過去幾年只有零星食貓狗事件,但去年急升逾30倍,顯示《貓狗規例》規定食貓狗只須坐監半年的懲處毫無阻嚇力,更較虐待動物須坐監3年爲低,漁護署將考慮加強罰則。

近期即時通訊軟件微信上有內地帳戶聲稱,出售「M肉」和「G肉」,有關帳號更上載多條烹煮肉類的影片、準備發貨的盒裝肉照片,以及貨物運到香港的影片,聲稱佐敦新填地街一間店鋪出售這些貓狗肉,且附有10多張越南文的菜式名稱及其電話號碼。

被指控的店鋪負責人矢口否認賣貓狗,辯稱是正當售賣家禽。食環署證實去年曾接獲兩宗關於該店鋪賣狗肉的投訴,因巡查未有發現而沒再跟進。漁護署表示,昨日在涉事店鋪檢獲懷疑用作食物的狗肉或貓肉,安排化驗證實是貓肉和狗肉,昨早宣佈會根據《貓狗規例》起訴涉案4名越南人,據瞭解,涉案4人中有3人持行街紙留港。

漁護署、食環署和執法部門在2月29日展開聯合突擊行動,在旺角上海街一單位內檢獲約35公斤狗肉和貓肉,並拘捕一名50歲越南籍男子,單位內另有兩男一女同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