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撕票案死囚 檢提非常上訴

陸正案主謀邱和順(圖,本報資料照片)遭判死刑定讞,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顏大和15日提起非常上訴。(中央社)

陸正父親陸晉德(圖)得知後氣憤表示,最高法院應該駁回。(中央社)

涉及學童陸正被綁架撕票案、女保險員柯洪玉蘭遭強盜分屍案的死囚邱和順,民間司改會多次爲邱向最高檢察署聲請非常上訴,均遭駁回後,檢察總長顏大和認爲,該定讞判決未調查邱的自白是否出於任意性,以及未傳喚柯洪玉蘭女兒及承辦警員作證,以判決違背法令,昨首度提起非常上訴。

邱飽受病痛折磨

邱和順律師團隨後發表聲明,對顏大和提起非常上訴「深表敬佩」,並指邱近年身體狀況極差,飽受病痛折磨,如果冤死在看守所,就是重演江國慶案的悲劇,希望最高法院審慎審理,讓邱仍有洗刷冤屈的機會。但其他法界人士認爲,翻案可能性仍低。

陸正父親陸晉德得知後表示,此案纏訟近30年,不計其數的法官、檢察官、當事人及律師參與,不料總算盼到定讞卻未依法執行,還被顏大和否定,他質疑背後目的是廢死,痛斥「臺灣司法體系都是飯桶!」

家屬批司法飯桶

陸晉德回憶說,當年主嫌邱和順曾當面向他道歉,滿臉懺悔「希望法官能判我重一點!」其同居人吳淑貞甚至向他下跪認錯,對照邱事後聲稱遭刑求逼供,「根本不是事實」。

他強調,陸正案卷宗累積成山,質疑顏大和沒有仔細將卷宗都看清楚,期盼最高法院能儘速駁回非常上訴,邱能夠儘速伏法。

借鏡美「無辜計劃」

發生在1987年的陸正案、柯洪玉蘭案,檢警認定邱和順涉案,案件纏訟近30年。2011年7月28日,最高法院維持高院更11審見解,判邱和順2個死刑定讞。

最高檢指出,最高檢考量外界質疑邱和順案偵審程序有爭議,爲求慎重,依據法務部函示,參考美國人權聯盟「無辜計劃」,檢視有無指認錯誤、檢警偵訊不當行爲等情形。

研議後認爲,本件確定判決對於邱和順自白及共同被告供述是否出於任意性,未予調查,且未傳喚柯洪玉蘭女兒及承辦警員到庭作證,釐清卷內所載柯洪玉蘭屍體上游17公尺處溝中所發現黑色塑膠袋內女鞋,與柯女女兒所指認者是否同一雙?是否爲柯洪玉蘭生前所穿?即輕率認定該黑色塑膠袋與本案無關。

另聲紋鑑定的勒贖錄音帶已滅失,且從未在法庭上提出,判決竟認該聲紋鑑定有證據能力,有判決不符證據法則、理由不備、理由矛盾等違背法令情事,且侵害邱訴訟上防禦權,提起非常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