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案遭判刑 李清福將提非常上訴
高雄市水利會長李清福在1994年擔任橋頭鄉長期間收賄案,經最高法院依收取回扣事由判刑10年、褫奪公權8年,並追繳犯罪所得。對此,李清福嚴詞喊冤,指當年替他做測謊的,即是經手「江國慶案」等冤獄案件的調查局測謊專家李復國,他質疑李復國測謊結果與事實不符,將與律師研究提請非常上訴、盼爭取重新再審。
此外,本屆農會理監事選舉,李清福原推派自己人馬,意圖角逐市農會總幹事職務,如今案件定讞,李清福坦言「心情很差」,決定不再插手農會選舉,「一切交由陳菊市長處理決定」。
李清福說,李復國19年前替他進行測謊,之後每次開庭,均出面說測謊不通過。結果發現,李復國經手包括「江國慶案」、「呂介閔被訴殺人案」、「空軍桃園基地彈藥庫失竊案」均有重大瑕疵,監察院更呼籲法務部重新檢視李復國經手的測謊案件。
李清福質疑,法院依照有瑕疵前例之人做出來的測謊結果,判他貪污有罪,對他來說相當冤枉。他正與律師討論,將提起非常上訴,一定要爭取重新再審,讓司法還他清白。
經判刑確定後,水利會會長位子恐將不保。對此,李清福說,目前還沒接到法院公文,還不清楚後續將如何處理,不過最近他積極參與的農會選舉,也因此受到影響,決定今後不再插手,「交給市長陳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