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原副市長楊曉軍被“雙開”

日前,經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紀委監委對湘潭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楊曉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曉軍背棄初心使命,喪失黨性原則,紀法意識淡薄,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規接受宴請;不信組織信關係,跑官要官;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搞錢色交易;違規干預和插手工程項目;與私營企業主勾肩搭背,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爲謀求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情節嚴重。

楊曉軍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行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湖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楊曉軍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南省監委給予楊曉軍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湘潭市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三湘風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