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狗沒牽繩被車輾死 飼主持「野豬矛」殺光女駕駛全家!

▲周少華被判死刑。(圖/翻攝安徽網,下同。)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安徽省蕪湖市去年5月發生一起滅門血案男子周少華因自己飼養的狗被一名女鄰居開車撞死,一怒之下持「野豬矛」(一種短矛)闖入對方家中,將一家三口中夫妻直接戳死,並害得對方年僅10歲的小女兒從11樓墜落身亡。法院近日宣判周男依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

根據《中安在線》報導,周少華的女朋友當天中午「未使用牽繩」出門遛狗,結果一名女鄰居開車返家,不慎把小狗給輾死。周少華得知狗被輾死以後,氣得持「野豬矛」前往對方家中理論,並索賠5000元人民幣(約22000元新臺幣)。

女鄰居及其丈夫認爲周少華的索賠金額太高,表示只能賠1500元人民幣(約6700元新臺幣),周少華非常不滿,但還是調降金額,要求至少賠償3000元人民幣(約13400元新臺幣),並指出,「我另一條狗之前被人撞死,人家就賠了3000元!」

降價以後,周少華還是被鄰居夫妻拒絕,他勃然大怒,取出預先準備的「野豬矛」快速將女鄰居刺倒在地,接着又把企圖上前搶矛的鄰居丈夫也戳倒在地,並對躺在地上哀號兩人狂捅,現場血流滿地。兩夫妻10歲的小女兒在樓上聽見打鬥聲以後,嚇得躲回房間報警,周少華並未繼續追殺,而是待在樓梯間,自己撥打電話報警,告訴警方,「我殺了人。」

警方到場以後,順利把周少華控制,並前往小女兒的房間找人,但房內卻空無一人,最後有人在一樓草坪發現墜樓的小女兒,緊急將她送醫搶救,10天以後傷重不治。當地法院在3月11日上午宣判,周少華被依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要賠償死者家人12萬元人民幣(約53萬元新臺幣)。

▼周少華使用柄身較短的「野豬矛」殺人。(圖/律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