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抽驗豆類 2紅豆1黑豆殘藥超量
消基會9日公佈抽驗紅豆、綠豆、黃豆、黑豆、蠶豆、菇、香菜及辣椒等60件農商品,其中計有10件檢出有農藥,更有當中3件(1件黑豆、2件紅豆)超量,另7件的農藥殘留則在容許值內。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公佈,抽驗上述60件市售商品,採樣時間是3、4月間,購樣地點包含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及高雄市的量販店、超市、雜貨店及傳統市場等一般通路,民衆都可能已經吃下肚。60件主要以豆類爲主,包括12件紅豆、12件綠豆、8件黃豆、4件黑豆、2件蠶豆及6件香菇(包含1件段木香菇)、4件杏鮑菇、6件香菜、6件辣椒(包含2件不辣的糯米椒)樣品,以衛生福利部公告的方法檢測農藥殘留。
3家農藥超量的商行,包含在臺中市某商行買的紅豆檢出農藥益達胺超量,以及在高雄市某商行買的紅豆檢出3-羥基加保扶、亞滅培、克安勃等3種農藥殘留,消基會表示,3-羥基加保扶是紅豆中不得檢出的農藥,是殺蟲劑主要成分之一,同時高雄這家商行所檢出的亞滅培、克安勃也超量。另1件黑豆樣品則是在高雄市某商行買的,檢出農藥亞滅培及芬普尼超量,不符合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消基會對此呼籲衛生福利部,農藥殘留超標的3件,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殘留農藥超過安全容許量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爲贈品或公開陳列」的規定。
消基會同時要求衛福部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新臺幣 6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的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1 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