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美琴恐不符參選資格? 遊淑慧揪出2000年一段話質疑
民進黨副總統候選人蕭美琴。(資料照,張鎧乙攝)
國民黨臺北市議員、立委候選人遊淑慧今(3)日提到,總統副總統選罷法規定,若曾喪失或放棄中華民國國籍,都不符參選資格,並表示民進黨副總統候選人蕭美琴2000年曾說過的一段話,證明蕭當時應只有美國國籍,沒有中華民國國籍,她質疑蕭,「目前的國籍是回覆而來的嗎?」
遊淑慧今在臉書指出,蕭美琴2000年時曾自曝,「經過多次詢問各國代表處,放棄美國籍,只有華僑護照,就無法取得包括日本、泰國、美國、及許多歐洲申根國家的簽證。」「美國在臺協會官員也明白告知,放棄美國籍,又沒有臺灣身份證字號以及永久居留權的護照,只是一份旅行證件。」
當時蕭美琴還說,美國法律會把她當作「無國籍人」,這樣的身分,可能連在臺灣居留都會有問題,因此讓她無法放棄美國籍。遊淑慧質疑,蕭美琴這段話是否代表,「在當時她只有美國國籍,沒有中華民國國籍?」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0條,「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且曾設籍十五年以上之選舉人,年滿四十歲,得申請登記爲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回覆中華民國國籍、因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不得登記爲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遊淑慧認爲,候選人不只要證明登記當下沒有雙重國籍,還要證明她從沒有失去中華民國國籍,「曾經喪失或放棄中華民國國籍,都是不行的。」
遊淑慧強調,蕭美琴雖已經放棄美國國籍,但她的中華民國國籍,有無中斷並回復過?蕭美琴曾經喪失過中華民國國籍嗎?蕭美琴目前的國籍是回覆而來的嗎?「事涉總統大選資格問題,事涉我們國家的領導人是否曾經失去中華民國國籍,也應該嚴肅查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