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蜜蜂憑工作證收廢食用油 2015年起無照可開罰30萬
▲管控流向、杜絕非法回收油,環保署呼籲小蜜蜂儘快循管道申請工作證。(資料照/東森新聞)
頂新黑心油風暴,讓食安管理問題備受關注,環保署9日表示,爲利民衆辨識合格廢食油回收業者,管控廢食用油流向,「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將於15日由全國各環保局同步受理及核發,2015年1月1日起廢油回收業者,回收車輛及人員均應佩帶工作證,憑證收油。
環保署指出,已取得清除許可或同業結盟加入合法清除機構的回收業者,15日起可至營業所在地環保局申請取得「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以利民衆辨識;此外同步要求合格回收業者,上網申報收受的廢食用油來源、數量及流向,盼能嚴格管控流向,杜絕非法流入食品工廠。自2015年1月1日起,如將廢食用油交由無證業者非法回收,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1200元至6000元。
▲▼2015年起未取得合格身分小蜜蜂收受廢食用油,將可依法處以6萬元至30萬元。(資料照/東森新聞、記者賴於榛攝)
環保署署長魏國彥說,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上有照片、公司名稱、電話、許可證字號等資料,加上核發環保局於照片處加蓋鋼印及工作證上之浮水印、快速回應碼(Quick Response Code, QR Code)等,已具防僞的效果。民衆亦可透過智慧手機掃描QR Code查詢回收廢食用油的證件資料。
環保署再次呼籲,目前還在收受廢食用油的回收個體戶業者(小蜜蜂),儘快循合法管道申請「清除許可」或「同業結盟」加入合法清除機構,將持續輔導合法化、納入管理,自明年1月1日起,將啓動強力稽查工作,發現未取得合格身分小蜜蜂仍在收受廢食用油,將以廢棄物清理法處分6萬至30萬元,情節嚴重者將移送法辦,杜絕非法收油,爲國人健康嚴格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