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激情車震人妻!求性感照「拍給我看寶貝」 挨告竟不認帳
桃園一名男子車震人妻。(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桃園男子阿宏在工作中認識人妻小芬(均化名),2人看對眼開始曖昧,並在車上發生性行爲,還互相傳訊「拍個照來看看,拍性感一點的」、「求求你拍給我看寶貝」、「妳要學會勇敢」等曖昧對話。東窗事發後,小芬老公氣得提告求償,阿宏雖矢口否認,但仍遭判須賠償40萬元。
判決指出,桃園一名男子與妻子小芬婚後育有1子,未料小芬竟與工作中認識的男子阿宏曖昧,人夫發現阿宏的曖昧訊息,內容包含「拍個照來看看、拍性感一點的、在想你、我對你有好感你知道嗎、你喜歡我嗎、很久了不說心裡不舒服、只問你喜歡我嗎、求求你拍給我看寶貝」等語,2024年4月9日,2人還在阿宏車上發生性行爲。人夫得知被戴綠帽後,憤而向阿宏提告並求償50萬元。
阿宏被告上法院後,不承認有做人夫所指的事,辯稱「對話紀錄是男子的老婆(小芬)叫我故意傳簡訊給她」等語。
不過,阿宏與小芬的對話紀錄中卻充滿日常抱怨及分享心情對話,小芬傳訊說「我跟他還沒離婚,然後我又跟其他男生出去」、「感覺從上次在車上發生關係後,你就對我一直愛理不理的,你是不是不喜歡我了」等。阿宏則深情款款地回「就不要理他了,妳要學會勇敢」、「妳是傻了,低調一點好嗎?」、「喜歡妳很久了」等語。
桃園地院審理,2人對話顯示爲交往中男女,且夾雜「發生關係」此種有暗示親密肢體接觸的言語,阿宏稱是小芬叫他傳簡訊的辯詞,顯無可採。審酌阿宏侵害原告基於配偶關係之加害程度,以及兩造年齡、財產所得資力等一切情狀,判定阿宏須賠償4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