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修操場求捐款是誰的錯?

東南網訊 昨天上午,有家長反映,龍海顏厝路邊小學操場,要求家長捐款,每人至少200元以上。一說起這事,在學校門口,家長們紛紛表示,確有其事,還有老師稱,不交錢的話,就要把學生名字公佈到黑板上。(5月22日海峽都市報

義務教育階段就是自願捐款也不宜

學校要求學生捐款,都下達了最低200元的指標,不按要求捐款的,還要把學生名字掛上黑板“示衆”,明擺着的“索捐”、“逼捐”,校方卻迴應稱家長“自願捐款”,儼然一副把“被自願”進行到底的姿態

近年來,類似的“被自願”捐款現象,時常出現在一些中小學,建操場、圖書室甚至連買課桌等,都在學生在發動所謂的“自願捐款”活動,而且少不了都有個保底標準,給學生家長平添了不少負擔。

其實,在義務教育階段,最基本的教育設施政府都有必要的財政保障,學校根本就不該打學生的主意。正如龍海市教育局建議,路邊小學完全可以通過中心小學提出申請,並由中心小學到龍海教育局申請,下發資金完善學校基礎設施建設。建操場存在資金缺口,不用說這種“被自願”捐款不能被允許,就是“自願捐款”也不值得提倡。

針對當下時有發生的“被自願”捐款現象,有關部門不妨明確出臺規定,義務教育階段,除非對特殊學生羣體的幫困救急,都不得發起任何針對學生及其家長的捐款活動,堅決杜絕假借“自願捐款”名義亂攤派亂收費行爲,確保國家義務教育政策不被人爲地打折扣。(範子軍

警惕家委會淪爲學校的傀儡

家長委員會本來是由家長代表成立的組織,作爲與學校溝通的橋樑,關注學生教育的一個自發組織。現在的某些家長委員會,在與學校的溝通上不僅乏善可陳,在關注學生教育上更是沒有發揮任何應有的作爲,倒是爲學校的亂收費行爲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某些家委會成員的行爲,實際上是在投桃報李,尋求學校對於自己孩子特殊的關懷。有關教育部門三令五申不準亂收費,某些學校也爲了亂收費而絞盡腦汁。於是家委會就“情願”成爲學校的傀儡,爲學校的亂收費行爲擂鼓助威。他們對學校暗送秋波,我們無可指摘,然而某些家委會成員,綁架許多家長利益的行爲,既不厚道也不磊落。

許多家長對於學校亂收費行爲非常牴觸,也就說明這樣的家委會不能真正代表家長,這樣的決定更不能代表衆多家長的利益。一個不能代表衆多家長的利益家委會,謀求的絕不是大多數家長的利益。

學校亂收費是不被允許的,學校明知不可爲而爲之。希望當地教育部門不要把教育亂收費的帳,記在了學校的傀儡家委會身上,反而讓真正的責任人逍遙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