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坡停車多口頭勸導 開罰標準不一
▲彎道狹路也屬違停,開罰600到1200元。
民衆停車在沒有標線的阧坡上被警方開罰,讓不少人納悶,爲什麼陡坡不能停車?警方說,停車在陡坡上沒拉手煞車,意外容易發生,通常只會口頭勸導不會開罰,除非已經影響交通出入,或是被人檢舉纔會開單。
在臺北市士林區東山路有許多陡坡路段,加上這附近都是住宅區,民衆找不到停車位,很容易停在坡路上,免費車位一位難求,好不容易找到一個,而且沒有畫紅線,但是小心停在陡坡路段,你有可能會吃上罰單,一位民衆(下圖)不解表示,「爲什麼不能停,很誇張耶!一般人應該不知道吧!」
開車經驗十幾年的民衆說,沒紅黃線吃罰單太扯,這樣警察豈不是開單開到手軟?尤其天母山坡路多,無停車格、無紅線,照理說停車絕對OK,這條路同樣是斜坡有畫停車格,波麗士大人也不會來找麻煩。
警方說,停車在陡坡上沒拉手煞車,意外容易發生,通常只會口頭勸導不會開罰,除非已經影響交通出入,或是被人檢舉纔會開單,臺北市交通大隊副隊長林基田表示,「陡坡的部分是基於安全的考量,怕說它在煞車系統裡面,疏於拉其他煞車系統,違害到其他車輛的安全。」
其實斜坡不能停車,並沒有所謂坡度標準,除非停車時阻擋到交通,要不然警方不會刻意開罰,只是以往平地發生過公車手煞車沒拉緊,差點造成車禍,就怕車子停山坡地會發生同樣情況。坡度太斜,車子有可能隨着坡度移動,謹慎一點的民衆就會特別用石塊擋住車輪,一位民衆表示,「我個人是不會停在斜坡,就安全的考量,上下不方便。」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明文規定,斜坡、彎道、狹路、槽化線不能停車,違者處600元到1200元罰鍰;尤其像是寬度在5米以內的雙向道,可能會造成會車困難,警方開單于法有據。只能提醒民衆停車前多注意,免得愛車擋道遭人檢舉。(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