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國九條”定調資本市場建設方向

作 者丨崔文靜

編 輯丨包芳鳴

4月12日,《國務院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出臺,這是繼2004年、2014年兩個“國九條”之後,時隔10年,國務院再次出臺的資本市場指導性文件。

由於《意見》共九個部分,又被稱爲資本市場新版“國九條”。所涉內容包括嚴把發行上市准入關;嚴格上市公司持續監管;加大退市監管力度;加強證券基金機構監管,推動行業迴歸本源、做優做強等諸多方面。

同日,證監會發布《關於嚴格執行退市制度的意見》《科創屬性評價指引(試行)》《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證券市場程序化交易管理規定(試行)(徵求意見稿)》等六項重磅文件。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綜合六大文件與新版“國九條”,通過採訪與調研發現,其中具有諸多行業指導性亮點。

比如,IPO方面,上市標準提升,主板淨利潤提升至1億元,創業板淨利潤提高至6千萬元,科創板企業科創屬性要求提高。

再比如,退市制度方面,調低財務造假觸發退市的年限、金額和比例,將現有的連續2年造假金額5億元以上且超過50%的指標,調整爲1年造假2億元以上且超過30%、2年造假3億元且超過20%、連續3年及以上造假。

三大發展目標VS三大特點

新版“國九條”定調資本市場建設新方向,提出頗爲清晰、高遠的三大目標。

未來5年,基本形成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總體框架。投資者保護的制度機制更加完善。上市公司質量和結構明顯優化,證券基金期貨機構實力和服務能力持續增強。資本市場監管能力和有效性大幅提高。資本市場良好生態加快形成。

到2035年,基本建成具有高度適應性、競爭力、普惠性的資本市場,投資者合法權益得到更加有效的保護。投融資結構趨於合理,上市公司質量顯著提高,一流投資銀行和投資機構建設取得明顯進展。資本市場監管體制機制更加完備。

到本世紀中葉,資本市場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進一步提高,建成與金融強國相匹配的高質量資本市場。

針對三大發展目標,證監會主席吳清總結道:其從投資者保護、上市公司質量、行業機構發展、監管能力和治理體系建設等方面,勾畫了一幅令人振奮、催人奮進的發展藍圖。這一系列發展目標是系統全面的,也是層層遞進的,必須堅持市場化法治化改革方向不動搖,尊重規律、尊重規則,一步一個腳印抓落實,久久爲功,堅定不移把藍圖變成現實。

2004年、2014年,我國曾兩次提出資本市場“國九條”,與過去相比,新版“國九條”有何特點?吳清將其概括爲三方面:

首先,充分體現資本市場的政治性、人民性。強調要堅持和加強黨對資本市場工作的全面領導,堅持以人民爲中心的價值取向,更加有效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

其次,充分體現強監管、防風險、促高質量發展的主線。強調要堅持穩爲基調,要強本強基,嚴監嚴管,以資本市場自身的高質量發展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大局。

再者,充分體現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特別是針對去年8月以來股市波動暴露出來的制度機制、監管執法等方面的突出問題,及時補短板、強弱項,迴應投資者關切,推動解決資本市場長期積累的深層次矛盾,加快建設安全、規範、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

在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看來,新版“國九條”的最大進步在於不僅強調資本市場的政治性和人民性,而且更加突出強監管、防風險、促高質量發展的主線;同時,明確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針對近年來市場波動暴露出的問題,提出具體的改進措施和發展方略。

提高上市標準VS加大退市力度

以投資者利益爲本,是證監會工作的重要理念。爲此,證監會一再致力於提升上市公司質量和投資價值。嚴把IPO入口關、加大退市力度、增強違法違規行爲懲處力度,被視爲上市公司提質最爲有效的監管方式。此番“國九條”對此均做出明確規範。

首先,嚴把發行上市准入關。其中最爲有力的措施是提高發行上市標準。具體來看,擬適度提高主板和創業板企業的營業收入、淨利潤等指標,對最近一年淨利潤,主板準備提高到1億元、創業板準備提高到6千萬元;對科創板和北交所企業的財務條件維持不變,但對科創板企業的科創屬性擬提出更高要求。

與此同時,監管將提高發行上市輔導質效,擴大對在審企業及相關中介機構現場檢查覆蓋面。明確上市時要披露分紅政策。將上市前突擊“清倉式”分紅等情形納入發行上市負面清單。從嚴監管分拆上市。嚴格再融資審覈把關。

其次,深化退市制度改革,加快形成應退盡退、及時出清的常態化退市格局。一方面,建立健全不同板塊差異化的退市標準體系。科學設置重大違法退市適用範圍。收緊財務類退市指標。完善市值標準等交易類退市指標。加大規範類退市實施力度。

其中最值得關注之處在於,調低財務造假觸發退市的年限、金額和比例,將現有的連續2年造假金額5億元以上且超過50%的指標,調整爲1年造假2億元以上且超過30%、2年造假3億元且超過20%、連續3年及以上造假。

另一方面,進一步暢通多元退市渠道。完善吸收合併等政策規定,鼓勵引導頭部公司立足主業加大對產業鏈上市公司的整合力度。

值得一提的是,證監會將進一步削減“殼”資源價值。加強併購重組監管,強化主業相關性,嚴把注入資產質量關,加大對“借殼上市”的監管力度,精準打擊各類違規“保殼”行爲。

同時,進一步強化退市監管。嚴格退市執行,嚴厲打擊財務造假、操縱市場等惡意規避退市的違法行爲。健全退市過程中的投資者賠償救濟機制,對重大違法退市負有責任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高管等要依法賠償投資者損失。

再者,嚴格上市公司持續監管,加強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監管。構建資本市場防假打假綜合懲防體系,嚴肅整治財務造假、資金佔用等重點領域違法違規行爲。督促上市公司完善內控體系。切實發揮獨立董事監督作用,強化履職保障約束。

第四,針對備受熱議的量化交易,監管出臺系列新規,包括對過度佔用系統資源的高頻交易等行爲將被收取更多費用;重點監控可能損害其他投資者利益的異常程序化交易行爲;證券公司不得爲量化提供特殊便利;將北向投資者納入程序化交易監管範疇等。

與此同時,“國九條”及證監會六項重磅文件還對大力推動中長期資金入市,加強證券基金機構監管,增強資本市場內在穩定性,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等明確監管方向與發力重點。

此外,監管當前正在完善系列法規,包括推動修訂證券投資基金法;出臺上市公司監督管理條例,修訂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加快制定公司債券管理條例,研究制定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管理條例;推動出臺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司法解釋、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等民事賠償的司法解釋,以及打擊挪用私募基金資金、背信運用受託財產等犯罪行爲的司法文件等。

SFC

本期編輯 劉雪瑩 實習生 董丹林

21君薦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