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高氯離子自治條例三讀 可限期強制拆除海砂屋

新北高氯離子自治條例三讀 可限期強制拆除海砂屋。(新北市工務局提供)

新北市議會三讀通過《新北市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處理自治條例》,只要達一定比例住戶申請鑑定,結果能推及整棟建築,解決釘子戶問題,條文也訂定限期強制拆除重建作爲,並對釘子戶祭出最高6萬元罰鍰,可連續處罰,必要時將斷水斷電,盼加速本市海砂屋重建速度,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最快農曆年前可以正式上路。

新北市工務局指出,新北市境內列管海砂屋共有113件,因以往沒有條例強制約束,導致拆除重建進度延宕,影響公共安全,因此制定自治條例,針對1995年6月30日以前建物辦理海砂屋的實施鑑定、補強防蝕、拆除重建及補助等相關事宜,保障民衆權益及居住安全。

工務局建照科長廖瓊華表示,氯離子鑑定須鑽孔採樣,自治條例規定,只要申請住戶超過一定比例,也就是每200平方公尺鑑定1處、一層3處以上,且平均分佈,結果認定是海砂屋,就能類推整棟皆爲海砂屋,過去一、二戶反對導致改建延宕的情形可望減少。

工務局表示,建築物所有權人若違反條例逾期未拆,可處3萬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必要時可依建築法規定強制拆除,拆除費用由所有權人負擔;針對不願搬遷的釘子戶,則可連續處5千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必要時得依行政法規定停止供水、供電。

工務局長詹榮鋒說,海砂屋完成拆除後可依照主建物面積,向工務局申請補助,每平方公尺補助新臺幣20元,每戶最高補助20萬元,但在覈定後超過3年未拆除之海砂屋,補助費用則每年遞減至最低20%。

詹榮鋒指出,海砂屋拆除後,未來可搭配多元都更機制,依基地條件自行選擇最佳重建方式,向市府申請防災都更、危老重建、一般都更等多元都更方案。自治條例也針對經濟或社會弱勢者申請海砂屋拆除重建提供社會住宅予以安置或租屋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