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公佈違法僱主名單 嘉裡大榮遭罰51萬元
新北公佈第2波違法僱主名單,開罰242家企業逾千萬。圖/新北市勞工局提供
新北市勞工局22日公佈今年第2波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的僱主名單,總計有242家業者遭開罰逾1180萬元。其中上市公司嘉裡大榮物流未足額給付加班費,且使勞工超時工作,因爲是上市公司,加重裁罰達51萬餘元。
勞工局說,本次違規樣態,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爲嚴重計有56家,其次未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有43家,至於未全額給付工資及超時工作則各有28家。
另違反職安法部分,以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最爲普遍計有74家;至於違反性工法部分,於工作場所發生性騷擾未採取立即有效糾正補救措施者有3家;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未依法給付資遣費有1家。違規僱主名單皆已匯入「新北勞動雲」的「違法僱主查詢」專區。
勞工局說,本次公佈名單嘉裡大榮物流因未足額給付加班費,且使勞工超時工作,考量該公司僱用勞工人數達4千餘人,且爲上市公司,因此加重裁罰計51萬餘元。
另國光汽車客運公司因使勞工單月超時工作達137小時,亦未給予勞工例假休息,且分別已是第2次及第5次違反同一規定,重罰43萬元。
本次名單中有3家事業單位於受理職場性騷擾申訴後,未積極瞭解事發經過,或因調查方式及過程未設身處地關懷申訴人感受,也未以公平、審慎態度處理,被認定未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而遭裁罰。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若僱主知悉職場有性騷擾的情事,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如違反相關規定,最高可罰100萬元。另爲因應勞基法罰鍰金額提高至100萬元,已於2020年6月8日修正公告新的裁罰基準,依照違規次數、僱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爲上市/櫃公司者,將加重裁罰金額20%,呼籲僱主遵守法令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