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男持刀追路人被逮辯喝醉了 法官判罰9萬

新北市三重區仁和街今年3月13日16時許發生一起持摺疊刀攔停恐嚇路人。(翻攝畫面)

新北市三重區仁和街今年3月13日16時許發生一起持摺疊刀攔停恐嚇路人的案件,1名19歲吳姓男子酒後持摺疊刀,攔停恐嚇路過民衆及機車騎士,警方獲報後,將吳嫌以準現行犯逮捕,並於其身上起獲摺疊刀一把,被依恐嚇曁妨害秩序罪送辦。新北地院依犯恐嚇公衆罪,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9萬元。

警方表示,今年3月13日16時許發生一起持摺疊刀攔停恐嚇路人獲報到達後,周遭民衆即稱剛剛持刀的犯嫌吳男已坐在路旁休息,吳嫌則向員警表示喝醉了,不知道自己作了什麼,警方將吳嫌以準現行犯逮捕,並於其身上起獲摺疊刀一把。

判決書指出,吳男於今年3月13日16時許,在新北市三重區仁和街此不特定多數人均得共見共聞之處所,基於恐嚇公衆及恐嚇危害安全之故意,以對路過許姓民衆及另一名騎乘機車路過之民衆出示摺疊刀之方式,使上開二人及使在場見聞上情之不特定人恐慌並心生畏懼,致生危害於公衆之安全。

法官審酌,吳男遇事不思以理性方式解決,恣意以手持摺疊刀追逐或攔停路過民衆而恐嚇公衆及他人,破壞公共秩序、並對公共安全及他人之安全產生危害,缺乏法治觀念。依犯恐嚇公衆罪,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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