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女醉倒被撿屍出手反抗 男暴怒猛踹壓制 她含淚吞惡行

女子原本欲掙脫男子不料男子對她暴打,她最後只好崩潰忍受對方性侵。(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新北市1名男子去年4月在蘆洲路邊碰見醉倒路邊的女子小芳化名),他就將對方帶到旅館試圖性侵,但小芳過程中驚醒對他又打又踹、試圖掙脫,他則暴怒將小芳壓牀上,接着再一陣暴打,最後性侵得逞;小芳最後趁他洗澡時衝出房門求救,法院強制性交罪判刑6年2月、傷害罪判刑2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該男子在去年4月某日凌晨,在新北市蘆洲區某間卡拉OK店外的騎樓下,見到爛醉的小芳倒在路邊、意識不清,他於是假藉幫忙送對方回家,將小芳帶上計程車後,就載到三重區某處旅館內意圖性侵;小芳在房間內感覺到對方脫下褲子後,意圖用下體性侵猥褻他,嚇得她當場酒醒,不斷試圖掙脫離開。

不料男子疑似遭拳打腳踢,心生不滿,以力氣優勢壓制住小芳並反擊,對小芳一陣暴打,最後對方無力抵抗,他則性侵得逞;最後他去浴室洗澡換衣服時,小芳才趁機奪門而出,到附近店家求助報警警方事後則到旅館當場逮住人,將男子依現行犯逮捕。

男子在法庭上認罪求饒,表示自己很後悔,但因經濟能力不足,還要養2個小孩,希望法官能減刑。法院勘驗各項事證後認爲,男子爲滿足一己私慾,竟然性侵小芳,毫無值得同情之處,依強制性交罪將他判刑6年2月,另依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