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明確告知校外培訓機構不得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

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記者 蔣夫爾)2025年寒假將至,爲持續鞏固新疆“雙減”工作成果,進一步規範校外培訓行爲,推動校外培訓服務規範發展,確保孩子們度過一個健康快樂的假期,日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向全疆面向3歲以上學齡前兒童和中小學生開展非學歷培訓的校外培訓機構及相關從業人員發出告知書,明確告知校外培訓機構不得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

新疆強調,開展培訓必須具備辦學資質,做到“證照齊全”後,方可開展培訓。機構在籌設期內不得招生,不得以正在申請辦證爲由招攬學員。校外培訓機構須全部納入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臺監管。同時,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佔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寒假期間,任何形式的學科類校外培訓都屬於違法違規行爲。任何機構或個人不得以住家教師、衆籌私教、國學素養、思維訓練等名義開展“一對一”“一對多”等隱形變異學科培訓。

新疆要求,校外培訓機構要持續強化機構內部管理,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且不得超過5000元,收費項目與標準要按要求公示。採用預收費模式的校外培訓機構,應全部通過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臺交入監管賬戶。校外培訓機構要把學員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營業期間每2小時開展不少於1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定期開展宣傳教育、疏散演練等。不得違規舉辦中小學生競賽活動。各級監管部門將持續加大依法查處力度,維護良好教育生態。

作者:蔣夫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