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眼/用加強執法來防事故 本末倒置

高雄市今年已發生55起死亡車禍,5、6兩月即比去年同期增3件3人,今年大型車事故死亡就佔12件,比去年同期增4件,警方爲防制大型車事故,規畫專案取締,但交通事故防制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治標不治本,不能只將基層員警推向前線,除執法,教育、交通工程等應整合發揮最大效益。

上個月17歲少女騎機車行經大車多的沿海路小港捷運站時,爲閃違停車輛慘遭大車輾斃,少女付出生命代價,交通局才評估捷運站出口有臨停需求,塗銷12格機車位,增畫轎車臨停黃線,相較警方防制車禍總被推上第一線,遇不同類型事故,都得規畫專案取締,交通事故首重交通工程、教育,末端纔是執法,實是本末倒置。

高雄市重工業區多,大型車輛也多,今年大車死亡件數佔12件,比去年同期增4件,大型車事故頻傳,消基會交通委員召集人李克聰認爲,交通工程應研擬儘量減少大型車與機車、自行車混合車流程度的車道配置、加強客貨運業者對大車駕駛宣導教育訓練、大車駕駛違規的執法如科技執法等,降低死亡車禍發生率。

一旦發生死亡車禍或事故件數、死亡人數逼近「長官」無法接受的臨界點,警方總在車禍防制被推上火線,酒駕肇事造成嚴重傷亡或件數較多,即加強取締酒駕,大車致死率增高,隨即規畫大型車專案執法。

但在交通防制的交通環境工程改善,市府相關局處防患未然總缺臨門一腳,以此起少女車禍死亡案爲例,交通局事前未考量大車較多的捷運站有臨停接送需求,塗銷離事故現場200公尺遠的12輛機車格,增畫可臨停兩輛轎車的黃線,連臨停限3分鐘告示牌設立都分兩階段進行,與其亡羊補牢,市府相關局處應更積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