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憲訴法昨依法施行

憲法法庭。(本報資料照片)

拖到法定壓線的最後一天,賴清德總統23日公佈《憲法訴訟法》修正案,同時批示該案「宜聲請憲法法庭裁判」,並函致五院院長。民進黨立院黨團隨即赴司法院二度聲請暫時處分及釋憲。藍委痛批,新法沒有違憲問題,「民進黨在怕什麼?」呼籲大法官別當民進黨政府介入司法的打手。

民進黨立委上週已向司法院遞交暫時處分及聲請釋憲,外界預估,憲法法庭恐依舊法條文作成裁定,凍結憲訴法新法半年。

葉慶元律師指出,《憲訴法》新修正第95條規定,總統昨公佈就已生效了,且依據新法,暫時處分的裁定,需要至少10位大法官參與評議、9位大法官決議,所以不能主張用舊法來做暫時處分。

總統批示 宜聲請憲法法庭裁判

新憲訴法一旦遭憲法法庭裁準暫時處分,未來並同人民、綠委及立法院民進黨黨團的聲請案,將進行釋憲案的辯論程序,司法院代理院長謝銘洋大法官日前又公開聲稱,新法造成憲法法庭運作問題,違憲心證已昭然若揭,新憲訴法恐遭判決違憲。

藍白立委去年12月20日聯手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第4條、第30條及第95條修正條文,明訂大法官總額爲15人,參與評議的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大法官未達15人時,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

該修正案,行政院於1月2日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10日投票表決維持原決議,13日諮請總統公佈《憲訴法》修正條文,23日是依法完成公佈的最後一天。總統府昨公佈該修正案,根據憲訴法修正條文95條規定,自公佈日起施行。不過,賴清德在覈批公佈案時批示,「本案有關憲法法庭作成判決、暫時處分裁定及違憲宣告門檻相關修正規定,容或有妨礙憲法法庭正常運作,侵越司法權力核心範圍,及破壞政府體制分立制衡之憲政爭議,宜聲請憲法法庭裁判,以明確憲法框架,維持憲政秩序。」法界認爲條文有公佈即生效,但也有主張公佈日起第3天生效。

賴清德發佈總統令後,民進黨團立刻展開行動,立法院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總召柯建銘、書記長蔡易餘等人昨日舉行記者會說明後,前往司法院第二度針對《憲訴法》遞出釋憲書。

公告前後 民進黨團都遞釋憲書

爲何黨團在《憲訴法》公告前、公告後都遞出釋憲書?吳思瑤解釋,要窮盡一切努力,各種機會都要去創造,「全方位、各時間點都買保險」,每一種釋憲手段途徑都不會放棄,2次遞案內容也不一樣,「這就是訴訟策略」。吳思瑤等人昨日遞交的是「暫時處分裁定陳情書」,是補充先前聲請「預防性」暫時處分理由。柯建銘解釋,民進黨立委們是在總統公佈前後都提聲請案。

不過,目前8位大法官對新法公佈前,適不適合作成釋憲標的,仍未達成評議結果。依憲訴法舊法,8位參與評議的大法官,只要有5票、過半數同意,就可裁準暫時處分,讓新法暫時無法上路。

外界預估,憲法法庭有可能做成裁定、凍結憲訴法新法半年。據瞭解,目前8大法官意見分歧且呈現拉鋸狀況,力主裁準的大法官正溝通協調希望可以獲過半同意。司法院也表示,裁定有結果會對外公佈,希望外界給大法官一個純淨的審判空間。

國民黨立委林思銘痛批,法案是否違憲、是否緊迫到要提出暫時處分?許多法律學者已表達中肯意見,認爲沒有違憲問題,「民進黨在怕什麼?」

他指出,民進黨團去年針對國會職權修法提出暫時處分與聲請釋憲,也是等到總統公佈法案與生效後才提出,現在憲訴法尚未生效,「你如何提出釋憲,大法官要打臉自己嗎?」這是違法亂政。

藍轟亂政 沒生效何以暫時處分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也呼籲大法官不要違背《憲法》,沒有生效的法律怎麼能暫時處分?國民黨團警告大法官「再怎麼野蠻,也不能暫時處分」,呼籲莫當介入司法的打手,爲司法獨立留下最後一絲希望。

總統府表示,對於有違憲疑慮的法案,既然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已經提釋憲案及暫時處分,總統府尊重且支持,不會另提釋憲案。至於行政院是否提釋憲,行政院說尚在研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