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併審查結果出爐 公平會點頭通過了
臺新金、新光金結合案通過。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公平會113年9月底公告立案審查臺新金(2887)、新光金(2888)結合案,據規定,審查結果原本最快應是11月出爐,不過公平會當時決議延長60個工作天,審覈期限到今年1月24日。公平會8日表示,委員會議決議認爲本案尚無顯著的限制競爭疑慮,不禁止結合。
公平會表示,臺新金控公司擬透過吸收合併方式,與新光金控公司結合將更名「臺新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因兩家金控公司營業額已達公平交易法規定之結合申報門檻,故於113年9月4日向公平會申報結合。公平會爲審理「新新並」,除徵詢產業主管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他金融市場參與者之意見外,另因本結合涉及兩大金控公司之間的整並,公平會爲求審查周延,延長本案的審議期間,以利深入進行競爭分析。
公平會指出,臺新金控公司與新光金控公司旗下從屬事業在銀行、人身保險、證券期貨、投信投顧及保險代理人等多項業務具有水平重疊關係;在保險、基金商品與其銷售通路方面則有上、下游垂直關係,因此,本案兼具水平結合及垂直結合的型態。
在水平結合部分,公平會指出,臺新金控及新光金控旗下事業在銀行、人身保險、證券期貨、投信投顧、全權委託投資、保險代理人、資產管理及創投等業務之市場佔有率總和未達15%,結合對於市場集中度增加幅度有限,尚無顯著限制競爭疑慮。
在垂直結合部分,公平會認爲,保險、基金商品與其銷售通路的市場參與者衆多、競爭激烈,臺新金控及新光金控旗下事業在各個業務都不具顯著市場力,結合後不致有市場封鎖或排除其他競爭者的疑慮。
公平會審查結果認爲,本案結合並無顯著限制競爭不利益,依公平交易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不禁止其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