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學年編班 老師教到自己小孩要確保評量公正性

新學年將到來,中小學陸續進行編班,教育部表示,老師若教到自己小孩,一定要確保學習評量公正性。(林志成攝)

8月新學年開始,各縣市中小學陸續進行學生編班。教育部今表示,將與各縣市政府研商,討論是否讓同年級不同胎兄弟姐妹可選擇同班或異班;同時,對於老師在學校教自己孩子的現象,教育部也將要求學校要確保評量之公正公平。

依據各縣市的「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補充規定」,子女若屬雙胞胎或多胞胎,家長可依其意願選擇同班或不同班,但若屬不同胎的兄弟姊妹就讀同一年級時,則僅有臺北市、高雄市、臺南市、臺東縣政府等開放讓家長可選擇同班或不同班。

全教產表示,或許因少子化之故,各縣市可能只注意到雙胞胎或多胞胎,卻忘記有些家庭可能9月生一個、隔年8月又再生一個,此時屬不同胎的兄弟姊妹就會讀同一個年級,如果不能編在同一班,將會有多困擾。

教育部迴應,考量不同胎兄弟姊妹家長之權益,將針對家長得否自行選擇同班異班之情形,與各縣市政府進行研商,針對授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訂定補充規定範疇搜整意見,並配合國民教育法修法程序完成「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的修訂。

此外,之前嘉義縣國立東石高中一羣高二學生家長,集體向校長蔡吉郎及教育部陳情,檢舉二年級黃姓女國文教師在班上教自己女兒,改女兒的試卷,評女兒成績獲高分,讓同班同學深感不公不服。

教育部表示,高級中等學校進行學生編班,應依據教育部訂定發佈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編班及轉班作業原則」相關規定辦理,學校應成立編班及轉班委員會,委員由行政人員、教師代表及學生家長代表組成,由校長擔任主任委員,辦理學生編班(科、組)及轉班(科、組)作業。

對於東石高中案例,教育部說,已向學校瞭解,並要求學校確依學生學習評量相關規定辦理,以確保學生學習評量之公正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