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上路 卡債人可有效聲請程序來清償債務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因新制上路,修正條文公佈後實施至今已半年,民進黨立委陳節如與卡債人自救會於7日召開記者會,呼籲有債務的卡債族聲請更生及清算程序,而勞委會以及政府單位也應正視此問題。
▲民進黨立委陳節如與卡債人自救會於7日召開記者會,呼籲有債務的卡債族聲請更生及清算程序。(圖/記者王文萱攝)
陳節如說,根據統計顯示,更生程序駁回比例由62%降至25%;清算程序駁回比例由30%降爲19%,從數據可以看到明顯進步,也可得知司法院積極作爲纔有此效果。
然而,與日本、美國以及德國相比,臺灣法院裁定清算免責之比例由9%提高至53%,與日本的97%、美國及德國的99%仍有差距,代表臺灣聲請的卡債族相對較少。陳節如也說,「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有很大的幫助,也呼籲民衆踊躍協商,「以免終身遺憾、躲躲藏藏。」
律師林永頌則表示,「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修改後確實有進步,但還有努力的空間,因爲還有人不曉得該怎麼辦、不知道有條例,甚至不曉得已修改。他也說,卡債族應「勇敢的面對、積極的處理」。
羅律師則代表民進黨立委尤美女發言,他說,修法的成效非常顯著,幫助更多人重生。然而,政府還是殆於宣傳,聲請人數還是沒有顯著提升,前3年多聲請更生的債務人每月有572人,今年卻降爲每月144人,故希望政府能加強宣導。
被法院准予免責的鄭先生也現身說法,原本僅聲請清算,被法院認爲他的大筆支出奢侈浪費,裁定不免責。但修法後,因2年內並無奢侈浪費,加上他本身患糖尿病、高血壓以及坐骨神經痛,而他63歲且單身,日後也沒有家人扶養,因此免責後便能儲蓄作爲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