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箱損壞 旅遊不便險不賠

民衆出國前投保旅遊不便險,需留意行李損失險主要是保障行李箱內的物品損失,而不是行李箱本身的損毀。(本報系資料庫)

國人出國旅遊風潮盛行,出國前投保旅行不便險,保障旅遊前中後大小事,也成爲旅人常態知識,但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再次提醒民衆,行李箱損壞,不在旅遊不便險理賠範圍中。

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提醒民衆,旅遊不便險主要是保障行李箱內的物品損失,而不是行李箱本身的損毀,假設是行李箱損毀,可以向航空公司索取賠償,但要做好三大步驟,第一,在出發前,拍攝行李箱外觀並且留存照片或影響;第二,爲行李箱準備保護套以防止刮傷;第三,下飛機後,在行李轉盤處取得行李後,要立即檢查,並且拍照或影片留存證據。

而旅行不便險中的行李損失險,產險業者指出,主要保障被保險人在海外旅遊期間,因爲相關事務導致所擁有且置放在行李箱、手提箱或是類似容器的個人物品,遭受到毀損或是滅失,包括因爲竊盜、強盜以及搶奪,或是行李託運因爲公共交通工具業者處理失當造成損毀、滅失或遺失。

另外,常見不保的行李內容物,包括珠寶、行動電話、骨董、飾品、股票、債券、入場券、車票、機票、傳票、信用卡、行李箱本身毀損,以及違禁品或非法物品等等。且如果是因爲竊盜、強盜或是強奪受到損害,則通常要在24小時之內,向當地警政單位報案並且取得報案證明,才能申請理賠。

而如果是因爲航空公司等公共交通工具業者造成的行李箱內物品毀損,則必須要立刻向航空公司索取書面事故以及損失證明,後續纔可以申請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