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親女兒2年 新加坡狼父竟怪她「眼神誘惑」
新加坡一名52歲男子自親生女兒12歲起性侵她長達兩年,還辯稱是女兒的「眼神」讓他犯罪。(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加坡一名52歲男子自親生女兒12歲起性侵她長達兩年,還辯稱是女兒的「眼神」讓他犯罪,最終被判入獄18年,消息震驚社會。
該男子昨日(16日)於法庭上承認兩項嚴重性侵罪,另外五項相關罪名亦在量刑時一併考量。由於他年過50歲,不適用鞭刑,法院以一年監禁代替24下鞭刑。當通譯員宣讀案情時,被告崩潰落淚,懇求不要繼續念,但被法官告知必須聽完整個案情才能認罪。
案件披露,被告於2019年至2021年犯案期間,擔任技師,與受害者、受害者母親及兩名兄弟同住。首次性侵發生在2019年7月31日至8月9日之間,當時受害者的母親前往印度探親,男子趁受害者玩手機遊戲之際,首次對她伸出魔爪。幾個月後,受害者剛考完小學離校考試(PSLE),被告再次趁她專注於手機遊戲時侵犯她。
2020年起,受害者的母親因工作需輪值夜班,受害者獨自一人睡房間,男子則睡在客廳沙發上。儘管受害者習慣在夜間鎖門,但男子手持房門鑰匙,仍數次進入房間,並在2020至2021年間至少兩次非禮她。
更加令人髮指的是,2021年,被告甚至傳送色情影片給受害者。受害者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下載觀看後,怒而刪除影片。隨着夜晚的侵擾不斷,受害者開始失眠,並深陷恐懼與焦慮中。直到中學接受性教育課程,她才明白父親的行爲已觸犯法律,但基於對父親的懼怕以及外界眼光,始終不敢報警。
直至2021年7月26日,被告再次闖入受害者房間非禮,甚至脫衣準備施暴,受害者憤而逃出房間,直到被告離開後,她才返回房內上鎖。終於忍無可忍的她,次日向班主任求助,隨後在社會及家庭發展部人員陪同下報警,男子當天即被逮捕。
心理衛生學院的評估報告指出,被告患有戀童癖,並無悔意。報告中提到,他將犯罪行爲歸咎於女兒的「眼神誘惑」。在法庭上,當控方提及此事時,被告竟還插話說:「那是真的,法官大人!」
受害者在創傷報告中表示,她對父親背叛信任感到無比憤怒,每當想起這段經歷便會痛哭流涕。雖然被告認罪讓受害者免於出庭供證,但控方指出,他最初毫無悔改之意,甚至在陳述求情時請求法官不要撤銷他的永久居留權,理由是他的孩子仍在新加坡。
法官最終判處被告18年有期徒刑,並以一年監禁取代24下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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