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法新制8日上路 高市府官網設性騷擾防治專區
性騷示意圖。 本報系資料照
性騷擾防治法新制8日上路,新增權勢性騷擾,延長申訴期限、簡化申訴程序、嚴懲權勢性騷擾等,加強保障被害人權益,接住性騷受害者;高市府官網設性騷擾防治專區,提供線上求助受理管道。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今天發佈新聞稿指出,新制針對不同身分、類型性騷擾事件,延長申訴期限,一般性騷擾事件申訴期限延長至2年,權勢性騷擾事件延長至3年;另外,考量未成年被害人遭遇性騷擾事件可能智慮未臻成熟,爲周全保護性騷擾事件未成年被害人,特別增訂性騷擾事件發生時被害人如爲未成年者,得於成年後3年內提出申訴。
此外,爲進一步提升民衆求助意願,此次修法簡化申訴流程,並視行爲人身分,明訂申訴受理單位,分別由政府機關(構)、部隊、學校、縣市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受理。
社會局表示,市府自2007年開設性騷擾被害人個案管理服務,16年來服務1760名被害人,2023年7月底起簡化性騷擾求助流程及管道,撥打市民專線1999,有單一管道提供被害人24小時協助,也於市府官網設性騷擾防治專區,提供線上求助受理管道。
社會局目前委託樹德科技大學辦理提供被害人服務,由社工員提供關懷及情緒支持,發展自我保護安全計劃,協助被害人面對性騷擾申訴求助歷程,陪伴走出陰霾;另外,爲協助職場性騷擾個案,社會局及勞工局於2023年9月跨局處合作,將職場性騷擾被害人納入服務對象,保障被害人權益不中斷。
社會局長謝琍琍表示,性騷擾是1種對人身安全傷害,當事件發生後,可能影響個人日常生活進行及就學就業表現,呼籲民衆當遭受性騷擾時,可依性騷擾事件適用法規,撥打主管機關聯繫專線,一般性騷擾社會局(07-3303353)、職場性騷擾勞工局(07-8128330或07-8124782)、校園性騷擾教育局(07-7995678分機3083)尋求諮詢與協助,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