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影像暴力盛行率逾1成 專家:被害者須長期減傷、服藥

衛福部上午舉行「我國數位/網路性別暴力狀況調查」成果發表記者會,公佈我國首次數位/網路性別暴力狀況調查報告。記者會出席包括次長呂建德(中)、暨南大學特聘教授王佩玲(左三)、輔大助理教授陳怡青(左二)、政大副教授方念萱(左一)等人。記者曾吉鬆/攝影

藝人黃子佼持有兒少性影像,引發社會關注性影像議題,衛福部今天公佈臺灣首次數位性暴力盛行率調查,性影像暴力終生盛行率爲10.4%,以30至39歲年齡區間盛行率最高,但40至49歲盛行率仍超過一成。研究計劃主持人、暨南大學社工系教授王珮玲說,研究結果凸顯,性影像暴力受害者雖集中在年輕族羣,「但長者也沒有免疫。」

衛福部統計,依性影像暴力樣態區分,未經同意或遭脅迫被取得影像(含偷拍、竊取、強迫威脅)9.5%、遭威脅散佈1.8%、未經同意散佈1.9%、換臉0.4%;以被害人年齡區分,30至39歲遭受影像性暴力終生盛行率最高18.1%,其次爲25至29歲16.1%、20至24歲14.8%、40至49歲11.3%。

衛福部於去年8月15日起成立性影像處理中心做爲全國單一窗口,全年無休受理性影像案件被害人之申訴,進行移除、下架,截至今年5月31日止,性影像處理中心共受理1150件申訴案件、涵蓋754名被害人;被害人以女性69.9%最多,男性爲30.1%;並以18至24歲42.6%爲最多,其次爲25至34歲25.3%、13至17歲20%;性影像散佈者以網友62%最多,其次爲伴侶16%。

性影像中心受理諮詢案件計3094件,計639名被害人。衛福部性影像處理中心主任劉昱均說,據第一線服務經驗,18至24歲者最常向中心求助,但尋求諮詢服務者,45歲以上熟齡者不在少數,許多民衆表達對於性影像處理流程擔憂,希望進一步瞭解處理程序,過程中需揭露哪些個資等。

劉昱均說,性影像中心不具公權力,也未設有社工,僅能提供民衆法律諮詢,轉介心理輔導相關資源,並協助通知網路業者下架;所有受理之申訴案件皆轉至各地方政府依法處理,並通知網際網路平臺業者下架,截至今年5月31日,移除計1020件網址,下架移除率88.6%。

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說,性影像案件無國界及持久、很難完全中止,較傳統性侵害案件造成之傷害更恆久、與社會的斷裂強度及不信任更強,爲協助性影像被害人儘速減少性影像帶來的影響,衛福部將性影像暴力被害人納入全國8家性創傷復原中心之服務對象。

全芯創傷復原中心社工師林芮璇表示,性影像暴力被害者對人、社會環境信任感遭破壞,情緒容易變得敏感,他人一個眼神、一句話語都會引起被害者生氣、難過,甚至有個案只要聽到手機鈴響,就相當焦慮,這都是創傷反應,需要長期減傷、調節創傷反應,並適時使用抗焦慮藥物,才能逐漸緩解焦慮、重建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