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受性招待 南檢偵結起訴建請從重量刑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受性招待,南檢偵結起訴建請從重量。(中時資料庫)

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遭指控任職臺南市政府新聞處長、民政局長期間涉貪及接受性招待,事件曝光後,陳隨即請辭。臺南地檢署去年2月重啓調查,檢方認陳宗彥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全案偵查終結並提起公訴,且陳自始至終否認犯行,檢方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2014年,南檢在偵辦他案時,發現陳宗彥等人涉嫌接受業者不當性招待,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但因查無不法事證足認有貪污情事,2015年簽結此案。去年因前立委陳琬惠踢爆,南檢去年2月分案重啓調查,歷時1年半偵結。

檢方指出,陳宗彥於2012年、2013年間,因綽號「歐哥」連姓男子、綽號「豆哥」王姓男子等酒店業者關說某臺南市警職人員平調案,以及請託李姓業者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案,接受連、王等酒店業者安排酒店女服務生提供性招待。檢方查出陳宗彥曾有2次接受連、王付錢安排性招待,10次則是由連、王媒介性交易,每次收取1萬2000元。

根據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陳宗彥疑似於2012年12月27日、2013年4月30日、8月9日、10月31日、11月1日、11月9日、11月21日、12月15日共計8次,經由酒店安排與小姐外出。

酒店業者間監聽譯文、陳宗彥個人Line畫面截圖等卷證資料顯示,酒店業者以陳董、同學、老闆的朋友來代稱陳宗彥,暗語「勾出」、「勾3」、「9點勾」代表安排小姐出場3小時或外出時間、暗語「喝咖啡」代表性交易、暗語「秀錢」、「咖啡錢」代表性交易費用,暗語「只有老闆的朋友可以喝咖啡」代表陳宗彥性交易費用由酒店老闆吸收。

報告表示,2013年11月9日監聽譯文甚至明講「要跟愛玲交代好,不要收錢,也不要問太多」,酒店小姐花名有「愛佳」、「愛玲」、「小芸」,酒店員工亦清楚知悉陳宗彥對出場小姐有特別要求「條件好,儘量不要有刺青的」。

報告指出,陳宗彥詢問的「小芸」,在臺南地檢署查扣酒店會計記載之筆記本出現3次,顯示小芸當時確在酒店工作,當知悉小芸不方便時,陳宗彥還問業者「有差不多的嗎?」對方回說「有,一樣地點?」陳宗彥至少接觸過小芸並知悉其外貌身形,且見面地點與業者顯有默契,只要講「民生路上,路邊」,出場小姐就知會合處。

檢方依陳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不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嫌,連、王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不違背職務交付不正利益罪嫌,依法提起公訴。另連、王另涉犯圖利媒介性交易罪嫌,也提起公訴。

檢方指出,陳宗彥曾任臺南市政府新聞處長及民政局長,受領國家俸祿,竟未能與酒店業者保持距離,貪圖性招待而收受不正利益,敗壞官箴,嚴重破壞國家公務員的清廉形象,造成一般民衆對政府作爲不信任,損及其他努力任事之公務員社會評價。

檢方也提到,陳宗彥自始否認犯行,未將犯罪不法所得自動繳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依法宣告褫奪公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