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吵翻!莊瑞雄槓上召委吳宗憲「你是學法律的不是唱歌的那個欸」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左立者)槓上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吳宗憲(右立者),說「不要讓我們立法院愈走愈沒有水準,吳宗憲,你學法律的欸,你不是那個唱歌的吳宗憲欸」,吳宗憲下午5點42分宣佈憲訴法第4條修正案停止討論並保留。記者王宏舜/攝影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排審憲法訴訟法修法,民進黨立委則要求先審理大法官人事同意權,立委吳思瑤指當初制定憲法訴訟法時,曾召開公聽會,國民黨對憲法法庭的門檻、組成完全沒提過意見,卻在國會改革法釋憲之際,對憲法法庭看不順眼,報「報鳥鼠仔冤」。

立委莊瑞雄爲了能否繼續發言、討論,槓上召委吳宗憲,並希望能讓在場的司法院代表不要當「路人甲」,說「不要讓我們立法院愈走愈沒有水準,吳宗憲,你學法律的欸,你不是那個唱歌的吳宗憲欸」。下午5點42分時,召委吳宗憲宣佈憲訴法第4條修正案停止討論並保留。

吳思瑤統計,憲法訴訟法上路後,48件判決中有47件都是超過10位以上大法官參與評議,有35件是15名大法官評議,根本沒有國民黨所言會有2、3名大法官的意見就決定判決的極端情況。

司法院副秘書長黃麟倫表示,過去大法官審理案件法時期,因表決門檻高,導致許多案件無法評決,司改國是會議要求改善,因此才修法降低表決門檻。吳思瑤主張要二修憲訴法,應該召開公聽會,此次要修的條文雖然少,但影響非常大,難道現場6、7位委員就可以決定憲訴法的走向?

不過吳思瑤搬出民間司改會、國際特赦組織等團體聲援爲由,認爲應該開公聽會,但召委吳宗憲表示上回臺北律師公會聲明國會改革法案欠缺程序正義,但隨後就有律師抗議「憑什麼代表我?」,對於開不開公聽會,執政黨、在野黨立委吵成一團。

下午4點37分左右,吳宗憲宣佈大體討論完畢、停止討論,綠營立委抗議「你通過什麼?停止討論什麼?」立委莊瑞雄持續上臺發言,指國大擴權、立院自肥,靠的是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99號宣佈1999年9月15日修正公佈的憲法增修條文違憲,他今天不是站在民進黨的立場還看待修法,而是站在人民的角度來看這件事。

莊瑞雄說,他不認爲民衆黨的黃國昌、黃珊珊會支持修憲訴法,因爲這與時代的走向不符,更指2004年的真調會條例,大法官也宣告違憲。莊說,前總統蔡英文任內直到2012年前,沒有所謂的「清一色的大法官」,大法官由不同黨派的總統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