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淑華爆柯P任內改1規定:爲何讓建商球員兼裁判?

(取自許淑華臉書)

對於基泰大直民宅塌陷案,民進黨臺北市議員許淑華質問前臺北市長柯文哲,爲何讓建商球員兼裁判?她也要求蔣萬安市長應於一周內重新修訂鄰損鑑定SOP,並且將基泰列爲公辦都更黑名單!

許淑華10日在臉書指出,過去郝龍斌時代,若臺北市發生如這次基泰大直案的鄰損爭議,會由市政府都發局會同受災戶、建商及監造人辦理會勘,共同勘查損害情形,並由市政府依據情節輕重,決定列管或勒令停工。若住戶仍有疑慮,也可再自費申請鑑定。當時的規定中,市政府肩負起了勘查與替民衆主持公道的責任。

許淑華披露,在柯文哲市長任內,卻擅自修改鄰損鑑定規範,讓都發局碰到鄰損案件時得以減輕責任,只需要通知建商及監造人「自行製作初步安全認定書」,導致建商可以球員兼裁判,自行認定鄰損及安全性!並於111.2.14修正發佈實施,這就是此次基泰大直案,爲何周邊居民會收到「都發局回覆不予列管」的主因。就這樣讓公安問題拖了八個月,最後造成這次嚴重災損!

許淑華認爲,除了持續監督後續災民的安置及賠償,當務之急是:我們要如何從基泰大直的憾事中學到教訓與發現現行法規的問題?這次導致問題發生的市政府「鄰損鑑定SOP」的惡法,應立刻修正,別繼續讓無辜無助的民衆受害!

許淑華具體要求,蔣萬安市長在一週內製定新的鄰損鑑定SOP,強化外部監管機制,例如:當有鄰損爭議時,由建方會同監照建築去認定,加上第三方專任技師簽章認定,或是仍由市府辦理會勘、委任專業技師出具鑑定。

許淑華直言,蔣萬安市長願意動用公權力,研議採公辦都更方式,以最快的速度,協助住戶重建家園,這值得肯定。

但對於公辦都更,她公開強力要求蔣萬安市長,必須請法務局研議:是否能依據《政府採購法第101條》中詳列的「15種不良廠商事由」爲基礎,將基泰建設列爲不良廠商,也就是「黑名單」的意思。唯有如此,才能透過公權力強力防堵這兩天基泰急着要居民籤重建意向書的惡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