籲修彈性育嬰假 託盟:不排除下次抗爭更激烈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及相關法令規定,目前受僱勞工申請的「育嬰留職停薪」最短要申請1個月,有民間團體認爲應比照國外按日或按小時申請的「親職假」。(林良齊攝)

少子女化進逼!依性別工作平等法及相關法令規定,目前受僱勞工申請的「育嬰留職停薪」最短要申請1個月,有民間團體認爲應比照國外按日或按小時申請的「親職假」,以方便勞工申請,托育政策催生聯盟發言人黃喬鈴表示,現行照顧孩子突發狀況只能用無薪的家庭照顧假、特別休假,一旦都用完可能被迫請事假,一旦遇到如腸病毒等狀況,恐怕會無假可用,會在總統候選人底定後遞送政策建議書,也不排除下次以更激烈手段抗議。

據勞動部調查,有逾77%的受僱勞工認爲應放寬以「日」或「小時」彈性使用育嬰留職停薪、逾5成認爲應放寬使用年齡限制,也有48.4%事業單位贊同按日或按時使用、24.5%事業單位也認爲應放寬年齡限制。

黃喬鈴表示,以現行規定只有託嬰中心或幼兒園,在同一班級有2名學童確診腸病毒就要停課7天,且經常可能照顧完大寶又要照顧小寶,工作父母的特別休假及1年7天的家庭照顧假不夠用,家長可能被迫辭職回家照顧,彈性育嬰假正是解方,且彈性育嬰假的額度及時間與原來的育嬰留職停薪相同,也能讓工作成爲育兒後盾。

育有2子的餘佳蔚說,近來腸病毒盛行,有一天小寶的的託嬰中心停課7天,未料接回去照顧後第6天又有腸病毒症兆、且又傳染給大寶,那個月就請了14天假,曾經心想不如辭職好好照顧小孩。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劉毓秀說,已請立委範雲、吳玉琴、洪申翰、林淑芬提案修正相關辦法,但勞動部迴應總是爲企業着想、未思考勞工想法,「接下來的行動後不會再這麼溫和」。黃喬鈴也說,將在總統候選人底定的時候,再送交政策建議書,也會在新任總統出來後,檢討過去缺失及未來期許。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王金蓉則說,民間團體希望把「育嬰留職停薪」改成按時或天的「親職假」,但按日或小時僱主難調配人力,且我國事業單位多爲小微型企業,各方意見仍有分歧、仍要審慎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