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登記前起訴 林姿妙控政治追殺
宜蘭縣長林姿妙捲入貪污等案,宜蘭地檢署23日偵結起訴。圖爲檢方舉行記者會前,林姿妙在縣府照常主持縣務會議。(李忠一攝)
檢廉在今年1月13日大動作搜索宜蘭縣長官邸等處所後,歷經7個多月,宜蘭地檢署昨偵結起訴縣長林姿妙等15人,林姿妙所涉犯4案,其中2案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檢方請求法院將林姿妙母女從重量刑。林姿妙強調,對方掌握選舉節奏,趕在選舉登記前起訴她,很明顯是政治追殺,她一生清清白白,選民會用選票還她公道。
中選會將在下週一(8月29日)至下週五(9月2日),受理縣市長候選人登記。林姿妙已獲國民黨提名參選宜蘭縣長、爭取連任,她說,預計在9月1日上午9時登記參選縣長,爲公平正義、爲宜蘭而戰。
林姿妙所犯法條有僞造文書、洗錢,及《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行爲收取不正利益罪、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是遭起訴的15人中,所犯法條最多者。15位被告中,有10位是公務員,當中康立和、盧天龍、黃志良、吳朝琴4人爲縣府一級局處首長。另有5名非公務員,包括林姿妙的女兒林羿伶。
檢方查出,前縣議員劉石純與前宜蘭縣商業會理事長陳正勳的妻子,均爲羅東鎮公正段1558地號土地的所有權人之一,1558地號土地未符合農地農用,須繳納112萬餘元土地增值稅。但時任羅東鎮公所經建課長趙竑勳、課員黃耀智核發農業使用證明。2019年8月間時任縣府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拒絕配合解除列管,林姿妙與林羿伶指示吳朝琴協助。
吳朝琴遂召開跨局處會議,以達成免徵土增稅的目的,受邀與會的財政稅務局長盧天龍、農業處長康立和、農業處農務科長吳東原、建設處都市計劃科長龍非池等人也因此全都成爲被告。陳正勳在吳朝琴的指導下,向礦業公司負責人林錫欽取得土石流向證明書。
劉石純向林姿妙尋求免徵土增稅時,還向林詢問是否續借98地號作爲競選總部,允諾無償出借,而這筆土地正是林姿妙在2018年參選縣長時的總部。
因爲吳朝琴的供詞,檢方發現,2018年縣長選舉後,時任建設處代理處長黃志良與建築管理科長林志揚覈准延長使用臨時性建築物,使林姿妙、前立委楊吉雄免拆除重新搭建2020年總統、立委選舉的競總經費,省下約240萬元經費。
檢方能突破案情原因之一,是吳朝琴供稱「98地號」土地上臨時性建築物違反延長使用案,吳因此獲檢方向法院求處免刑。
檢方痛斥林姿妙爲一縣之長,爲繼續使用98地號土地上臨時性建築物,圖利被告免繳土地增值稅,還放任不具公職身分的林羿伶,召喚縣府一級主管進入縣長官邸下達指令,操弄縣府官員於股掌,公私不分,嚴重破壞體制,建請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