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文宣諷對手貪污 判賠200萬

彰化縣國民黨現任立委陳秀卿,與其夫前立委林進春,九十七年立委選舉時標榜「二人服務」,對手前立委陳進丁散發名爲「大膽妖神關起來」漫畫文宣影射嘲諷兩人貪污、歪哥,陳秀卿、林進春認爲名譽受損,提告各求償二百萬元,最高院昨天判陳進丁敗訴,應各賠償一百萬元確定。

判決指出,陳進丁印製散發的海報內容明顯在侮辱謾罵林進春夫婦,毀損兩人名譽,用字遣詞及描繪圖像極爲卑劣。雙方都有相當崇高的社會地位,但法官認爲林進春夫婦各求償兩百萬元尚嫌太高,應各減一百萬元較適當。

陳進丁被控在九十七年一月四日起,在選區大量散發「大膽妖神關起來」的競選海報,內容上方標題「吃人一口還人一斗、吃人三錢要關三年」,下方標題爲「甭通桌上吃飯、桌下放屎、吃裡碗內、看咧碗外」。

海報左右還各繪一幅漫畫,左圖中央有一個被柵欄禁錮的女神圖像,寫着「奉祀主神歪哥娘娘」,上面橫批爲「秀卿宮」,右寫「秀秀氣氣、偷來暗去」,左寫「卿卿我我、財產歸我」;右圖也有一個被柵欄禁錮的男神圖像,寫着「奉祀主神貪污祖師」,上方橫批「進春堂」,右寫「招財進寶金庫總鎖」,左書「春宵天討、爽快就好」等文字

陳進丁的另一海報「臺灣海峽」也寫着:「陳進丁競選總部備有交通車招待鹿和地區選民參觀遊覽鹿港秀卿宮」。

林進春夫婦認爲這兩幅選舉海報都是陳進丁競選總部所製作及散發,內容都在詆譭他們兩人,訴請損害賠償,各求償二百萬元。

陳進丁否認印製及散發這兩份文宣海報,他也未親自在海報上簽名,可能是遭人用電腦掃描後移花接木所冒用;他的辯詞未被法官所接受,被判敗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