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民進黨部主委「送地瓜、高粱酒」挨批買票!薛凌求償300萬確定輸了

前立委薛凌參選民進黨臺北市黨部主委時,被臺北市黨部前主委黃慶林和女兒黃明璇在LINE各行政區聯誼羣組,指控贈送地瓜禮盒、高梁酒禮盒買票賄選,薛凌提告請求賠償300萬元,並刊登更正啓事,一、二審均判薛凌敗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薛凌主張,她2020年4、5月間有意參選民進黨臺北市黨部主委,黃慶林和女兒黃明璇爲了讓她競選失利,在LINE民進黨12個行政區聯誼羣組中,分別傳送地瓜、高粱酒禮盒的照片,指控她「送禮不是買票嗎」「不買票不送禮才選主委才受人尊敬」,並刪除、修改維基百科上爭議事件等語。

薛凌認爲黃慶林等人誣指她送的「蕃薯文宣小品」、不是她送的高粱酒禮盒,是賄選、買票行爲,貶損她多年爲公益、政治付出所累積的清譽,侵害名譽權,請求黃慶林和女兒各賠償300萬元,並在三大報、LINE羣組刊登更正啓事。

黃慶林等人指出,薛凌確實有送禮行爲,經媒體查覈、民進黨調查小組調查屬實,並非他捏造的,且薛凌身爲公衆人物,參選民進黨臺北市黨部主委涉及公共事務,應可受公評;女兒則認爲,薛凌指稱的LINE帳號均非屬於她,與事實不符。

法院認爲,民進黨黨部主委選舉涉及公衆事務,是地方、全國人民均得檢視的公共事項,與公共利益有重大關聯,薛凌身爲候選人,應接受外界監督人格、品行、私德和操守;薛凌坦承贈送印有「臺北市黨部主任委員參選人薛凌」的番薯禮盒,另根據證人說法,可認定高粱酒禮盒也是薛凌所贈。

法院指出,黃慶林是質疑薛凌欲以不正方式影響選舉意向,用詞雖具有指摘、批判性,引起薛凌不悅,但屬於善意發表適當評論;另黃明璇部分,依證人所述無法認定薛凌指摘的發言帳號是她所有,一、二審皆判薛凌敗訴;薛凌上訴,被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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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前立委薛凌。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