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偷東西」爸爸管教7歲女兒 竟酒精噴手指再用打火機烤
▲爸爸管教女兒竟然用打火機烤女兒的手指。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記者林裕豐翻攝)
竟然有這樣的爸爸,新北市一名劉姓男子去年12月因爲7歲女兒偷東西毆打女兒管教,今年初發現女兒再犯,竟在她手指上噴酒精,再用打火機燒女兒手指,今年3月他和女友管教女兒時,拿鞋子丟女兒的頭、臉,新北地檢署認定劉男管教女兒的行爲已觸法,但前2次已逾告訴期,只能針對他用鞋丟女兒部分,依傷害罪將劉男及其女友起訴,並請法院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加重判刑。 35歲的劉姓男子和同居女朋友一起照顧七歲女兒,去年12月,劉男得知女兒在學校偷竊,氣得把女兒打到臉頰瘀青,今年1月間,他發現女兒再犯,竟在女兒的右手拇指上噴灑酒精,再拿打火機點火烤女兒的拇指,到了3月,劉男管教女兒,先捏她的耳朵,再拿布鞋丟女兒左眼,女友則拿布鞋毆打女兒的頭,甚至拉扯頭髮、踹屁股和大腿,導致女兒左眼瘀青,右耳和右臀也有瘀傷。 女兒到校上課時傷痕累累,學校趕緊通報社工並報警。劉男到案後辯稱女兒耳朵的傷口是因爲蚊蟲叮咬,屁股的瘀青,和身上其他擦傷,是女兒在學校玩耍跌倒所致,劉男的同居女友則把責任推給男友,否認動手。 檢方依據驗傷的診斷證明書,以及女童、社工的證詞,認定劉男和侯女確實有施暴,因此不採信2人辯詞,今依傷害罪嫌將他們雙雙起訴。至於劉男涉嫌在去年底與今年初毆打、火烤女童部分,已逾6個月告訴期,因此做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