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稱 陸配可預防性權利救濟

因陸配身分遭內政部解職的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左二)日前在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左一)等人陪同下舉行「賴政府剝奪30萬陸配參政權!民進黨違憲硬幹新兩國論!」記者會。(本報資料照片)

綠委擬修法要求大陸地區人民提出喪失國籍證明才能登記爲參選人,但無法取得證明,可由陸委會認定。民主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桂宏誠批修法違憲,民進黨一直硬幹,實質推進兩國論。他酸,取得中華民國公民權的大陸地區人民纔要「預防性權利救濟」,打行政訴訟確認是否有資格參選。

桂宏誠表示,如果按照兩國論,認爲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個國家,爲什麼不查對岸的《國籍法》?取得外國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就自動失效;但根本問題在於,我國《憲法》明定大陸地區是中華民國領土,不承認大陸是個國家,何來放棄?

桂宏誠認爲,陸配正好可適用「預防性權利救濟」,打行政訴訟,以確認是否具有服公職資格,即使現在沒有參選、擔任公職,「也可以打個訴訟看看,把問題澄清。」

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廖元豪也認爲,修法內容沒有意義,大陸地區人民與《國籍法》無關,黃捷等人推此項立法,就是想偷偷把大陸地區變成外國,但這不符合《憲法(增修條文)》、《國籍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架構。遍查中華民國所有法規,根本就沒有出現「中華人民共和國」7個字,全都是「大陸地區」,若真的想搞兩國論,應光明正大廢除《兩岸條例》,將所有法規中的「大陸地區」都改爲中華人民共和國。

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特聘教授林志潔則對修法表示肯定,他認爲,任何國家面對選舉、被選舉人口與資格做一定限制,有國安與國家法益的正當性,對於中國大陸與臺灣間的關係,處於變動狀態,「由陸委會容有一定彈性視兩岸關係做認定」,若人民不服陸委會決定,也有救濟管道,如此安排合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