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示警 碎片式規畫 恐天下大亂
行政院會14日通過「推動社會住宅成果與提升社宅用地供給精進措施」。圖爲位於新北市新店區央北二路的青年社會住宅。(季志翔攝)
內政部祭「推動社會住宅成果與提升社宅用地供給精進措施」,擴建社宅,學者直言,這種碎片式規畫恐引發天下大亂,令區段徵收原有規畫大打折扣。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楊玉全表示,於都市更新及TOD案全面納入,提供社會住宅並不妥適,也將增加整合的難度。
內政部表示,自114年起各縣市區段徵收、巿地重劃等應留設3%至5%土地用於社會住宅;政大金融系教授殷乃平認爲,各縣市、區域不能一體適用,尤其在愈精華的地段蓋社宅,附近住宅每坪百萬元起跳,社宅與新蓋建案房價差一大截,易引發建商、當地民衆反彈,政府碎片式規畫恐天下大亂。
中國科技大學講座教授曾巨威表示,地方政府區段徵收時,原本就會考慮將土地發揮最大的效益,未來若強制一定標準或比率以下,賣給中央作社宅,恐與地方政府當初規畫的區域發展目標不符,土地使用效益打折扣。
業者也普遍認爲政府政策立善佳,就不實用!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執行總監徐佳馨則認爲,區段徵收與市地重劃一定比例做社宅,確實比都更來說更容易操作,也會有效增加供給,不過開發時間長,供給緩不濟急依舊是一大痛點。
鄉林董事長賴正鎰表示,當前都更案很多位於都會精華區,營造成本攀升,多被興建爲豪宅,若基地不大,部分幾戶拿來做社宅,還有誰會來買,落實上是有難度的。
楊玉全認爲,基地規模大小不一、區位不同、房價差距很大,若齊頭式甚至強制的要求提供社會住宅,是否符合經濟規模、管理費的負擔以及使用端管理等課題,都沒有先做充分討論,只是在求量的增加,並不妥適。目前的各項容積獎勵都有對應公益的要求,且須分配給住戶,建商只能以投入成本折價分回,地主若產生抗拒或疑慮,都更勢必更難整合。
對房價影響上,高力國際業主代表服務部董事黃舒衛表示,對於政府廣建社宅,因只租不賣,所以對巿場影響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