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寬恆涉詐領助理費、沙鹿豪宅案共判8年4月! 竊占無罪
顏寬恆判8年4月,竊占部分無。(中時資料庫)
國民黨立委顏寬恆涉嫌詐領助理費、沙鹿豪宅被控涉竊占國土及假買賣,今年4月18日開庭辯論,法官諭知7月25日宣判,但因颱風凱米攪局延至26日宣判,一審宣判顏寬恆貪污罪判7年10月、褫奪公權3年;僞造文書6月,可易科,盜領助理費108萬元沒收;竊占國土罪則無罪,合計8年4月,可上訴。
另顏寬恆妻陳麗凌僞造文書無罪;人頭林進福貪污罪被判7年8月、褫奪公權2年、僞造文書部分被判6月,可易科;竊占國土部分無罪;設計師張於庭僞造文書判4月,可易科;顏寬恆弟弟顏仁賢竊占國土判6月,可易科。
顏寬恆2022年參選臺中二選區立委補選,爆發沙鹿豪宅及南屯招待所違建案,事後顏賣掉沙鹿豪宅,今年3月22日登記參加國民黨立委初選,檢調6天后就搜索顏家,帶回顏寬恆夫妻等9人調查,訊後依涉犯竊占、僞造文書等罪諭令顏以1000萬、顏妻及林進福各500萬、張女50萬元交保。
檢調追查,顏寬恆2011年間自任起造人,由林進福任承造人,在沙鹿區南勢坑土地興建透天豪宅,並在緊鄰國有土地鋪設車道、大門、圍籬及警衛室,2017年10月間完工,竊占國有土地1097平方公尺,屋主爲陳麗凌。
檢方調查,顏寬恆遭告發豪宅違建等案,爲避免持續發酵,倆夫妻與林進福以「借款」名義,將4541萬元借給澤序設計公司負責人張女,再由張女「假購買」豪宅,去年1月19日辦轉移登記。
另外,南屯區招待所土地是顏仁賢在2012年5月21日取得,2015年2月至2017年10月建造期間,在緊鄰國有地興建警衛室及大門、通道、圍籬及棚架等建物,竊占面積約140平方公尺。
檢方另追出,顏寬恆立委任內聘林進福當公費助理,每月薪水4萬元,2018年2月5日至2020年1月15日詐領薪資及年終獎金共108萬4976元,用於支付購買某公司名下、顏所使用的瑪莎拉蒂車及住宅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