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寬恆貪污僞造文書判8年 國民黨團:支持提起上訴、捍衛從政決心

▲顏寬恆。(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崔至雲/臺北報導

臺中地方法院26日宣判國民黨立委顏寬恆沙鹿豪宅案涉犯3罪,2罪共判8年4月另竊占判無罪;顏寬恆對此則表示,將會繼續通過法律救濟,堅決捍衛其名譽和權利。國民黨團稍早發聲明表示,支持顏寬恆提起上訴,爲自身爭取清白、也捍衛從政初衷的決心。

臺中中二選區立委顏寬恆因竊占國有地、假買賣以及詐領助理費等,被臺中地檢署起訴。臺中地院今一審宣判,顏寬恆貪污罪判7年10月,褫奪公權3年;僞造文書6月可易科罰金。設計公司張姓負責人僞造文書判刑4月;顏仁賢僞造文書6月,均可易科罰金。至於竊占國土部分,顏仁賢判刑6月,顏寬恆、陳麗凌則無罪。

國民黨團指出,「顏寬恆已說,清廉、公正、誠信是他做爲民代的準則,這也是政治人物的基本要求。支持顏寬恆提起上訴,爲自身爭取清白、也捍衛從政初衷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