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練SOP 納火災+颱風

十月三日清晨東港安泰醫院發生火警、釀成九死,雖然實際失火原因有待火調後才能確定,但從已知的訊息來看,醫療機構在臺風來襲期間的火災應變能力有待檢視與強化,以下幾個問題急需重視:

首先,醫療機構的緊急應變手冊,應考慮「火災+颱風」的情境,並做實際演練。通常在室內火災時,應變對策是疏散內部人員到建築物一樓的戶外空曠處,但在臺風天室外風雨交加的情況下,醫護人員緊急將重症與行動不便的病患推到一樓時,卻只能安置在急診室門口的走廊上,不但要配合警消的火災救援,還得一邊繼續救治病患,一邊應對家屬詢問,也要應付強風驟雨對病患的影響。病患、家屬與醫護警消人員在狹小的空間中擠在一起,亂成一團。經此次教訓,所有醫療相關機構都應將「火災+颱風」的情境考慮入緊急應變SOP,並定期演練。

其次是護病比問題。醫療機構內部除了醫護人員與員工外,大多是住院病患,而病患是屬於行動弱勢族羣,甚至許多是臥病行動不便的長者。發生火災時,他們必須仰賴護理人員協助。但臺灣的護病比長期偏高,平均每位護理人員照顧過多的病患,長期疲於奔命,遇此「火災+颱風」的緊急情況,更顯捉襟見肘。

法規規定護病比爲:一、醫學中心:九人以下。二、區域醫院及精神科教學醫院:十二人以下。三、地區醫院及精神科醫院:十五人以下。但以美國加州與紐約州的標準,護病比約在六人以下,加護病房與急診重症病房的護病甚至爲一比一,人命關天,護病比問題再不重視,民衆將臥病行動不便的長者送進醫院住院醫療,無異是讓親人在虎口拔牙。

第三,防煙區劃與消防排煙系統問題。安泰醫院火災發生時,短時間就造成醫療大樓二樓以上濃煙瀰漫,伸手不見五指,顯見建築物的防煙區劃與消防排煙系統失去功能。正常情況下,若是二樓機房起火產生濃煙,「垂直」防煙區劃應將濃煙侷限在二樓,而「水平」防煙區劃應將濃煙侷限在機房,同時啓動消防排煙系統,將機房內部的濃煙排出室外,不致造成整棟大樓濃煙瀰漫,防煙區劃未施作或已施作後被破壞、消防排煙系統爲何沒有發揮功能,應是調查重點。

第四,機電設備的檢查保養應落實。安泰醫院判斷火災原因是二樓空壓機起火,並懷疑是臺電供電電壓不穩,自動切換系統不斷跳轉所導致。但即使是供電電壓不穩,醫院的空壓機等受電設備理應有自我保護功能,不至於因爲外部供電電壓不穩而導致起火。所以空壓機的日常檢查與保養是否落實,纔是爲何起火的關鍵。醫療機構機電設備的保養是由工務部門負責,主要有醫療設備與公用設施兩大部分,由於醫療設備直接影響醫療治病,所以常優先重視,公用設施則被視爲次要,此次安泰醫院的空壓機是否是這種狀況,也應進行探討。

總而言之,人命無價,醫療機構收治病患後,有責任提供一個安全無虞的環境,不論是各種突發緊急狀況,都必須有驚無險,萬萬不可讓悲劇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