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末細胞療法 統計難論斷成效

「特管辦法」上路五年,外界關切細胞治療對末期癌症療效,衛福部昨首度公佈收案統計與存活天數初步分析,但衛福部醫事司長劉越萍強調,這並不代表細胞治療的「成效」,因患者可能同時接受化療或標靶治療,細胞治療不是唯一影響因素,且無對照組數據可參考,建議民衆還要跟醫師討論治療方式。

根據衛福部分析,統計至一一一年底,總收案人數九一一人,完成療程人數五三八人,衛福部先就一一○年底完成療程的二八一人分析。大腸直腸癌病人五十六人,存活天數中位數爲六七七天;肝癌卅六人,中位數三六八天;胰臟癌十九人,中位數三四四天;乳癌廿四人,因有過半病人仍存活,無法計算存活天數中位數。

劉越萍直言,「細胞治療好像有一些幫忙」,但科學統計上證據仍不足以支持有顯著效果。她也說,接受治療者平均五八點三歲,年紀較輕。

臺大生命科學院長、小兒部主治醫師江伯倫表示,一般細胞整個療程上百萬跑不掉,應該讓病人瞭解療效及風險。臺灣癌症基金會癌友服務組主任遊懿羣說,未來細胞治療將以「再生醫療法」管理,細胞治療要價昂貴,是不亞於買房、買車的重要決策,期盼未來醫病間有更長時間、更充分的溝通,確保病友權利。

至於細胞療法與傳統療法的療效比較,奇美醫學中心醫療副院長田宇峰表示,細胞療法成功案例多爲個案。肝基會總執行長楊培銘說,單純以存活中位天數相比,肝癌免疫療法或標靶效果優於細胞療法。振興醫院乳房治療中心主任常傳訓表示,乳癌第四期不代表末期,臨牀還是以常規傳統治療爲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