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再次上調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130萬元
10月25日,煙臺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煙臺市房地產止跌回穩、平穩健康高質量發展新聞發佈會,會上,煙臺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邢紅梅介紹了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調整及住房套數認定標準。
邢紅梅表示,爲切實強化住房公積金的支持作用,此次煙臺市再次上調了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由80萬元調整爲100萬元;購買新建裝配式住宅、被動式超低能耗自住住宅(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築標準)等高品質住宅的,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上浮30%;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二孩、三孩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上浮30%;高層次人才購買家庭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上浮30%。以上政策不可疊加使用,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130萬元。本政策自2024年10月28日開始執行。
住房公積金相關住房套數認定標準此次也進行了調整。煙臺市住房公積金貸款中住房套數的認定範圍,由原按煙臺市域認定改爲按區(市)認定。借款申請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所購住房區(市)無住房的,按首套房認定;原有一套住房的,按二套房認定。其他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保持不變。本政策自2024年10月28日開始執行。
(大衆新聞·齊魯壹點 杜曉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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