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規範社會組織評比表彰活動
本報南寧3月20日電 (記者張雲河)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社會工作部、自治區民政廳聯合印發《關於開展社會組織評比達標表彰和創建示範活動專項治理的通知》,在全區範圍內組織開展專項治理工作。
通知明確,把在民政部門登記的社會組織違規開展過、或正在違規開展的評比達標表彰和創建示範活動作爲治理範圍。重點治理未經批准,擅自開展、新增評比達標表彰和創建示範活動(如開展“城市”“之鄉”“基地”等授牌命名活動)等8種情形。明確了迅速告知提示、全面排查風險、迅速依法查處、健全常態化治理機制等4項治理任務,要求各市、各有關部門結合實際,向社會組織宣傳有關政策規定,告知提示社會組織不得違規開展評比達標表彰和創建示範活動,對排查發現違規開展的迅速叫停,並責令社會組織消除影響。
《 人民日報 》( 2025年03月21日 10 版)